伊斯兰教的LGBT概念受到穆斯林的文化法律相连的历史及国家背景影响,特别是古兰经和集录先知穆罕默德言行的圣训。
古兰经中记载着鲁特的故事(亦被称为所多玛与蛾摩拉),多数教派将该故事视为古兰经禁止同性性行为的依据。
伊斯兰教的著名学者谢赫及沙非(伊玛目沙菲(英语:Imam Shafi))规定禁止同性之间的性行为,违反的人会被处以极刑。大部分以穆斯林为主要人口的国家都用法律惩罚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在伊斯兰政权国家如伊朗、毛里塔尼亚、沙特阿拉伯、苏丹和也门,会被处以死刑。而尼日利亚及索马里的部分地区亦执行此法。而鸡奸的惩罚于不同的法律下有不同处理手法,部分人会被处以死刑,而部分人则会被监禁。而部分较世俗的国家虽然以穆斯林为主,但不依上述手法处理。如印度尼西亚,约旦、土耳其、伊拉克、黎巴嫩、哈萨克、塔吉克、吉尔吉斯、阿塞拜疆、阿尔巴尼亚、科索沃、马利、尼日及几内亚比绍等。
与严格的法律相反,中世纪以降的穆斯林诗歌及文学却反映出同性相爱的倾向,并有描写男性之间的爱。
根据传统,伊斯兰教法或其他传统伊斯兰法律都是根据古兰经及圣训去撰写的。古兰经是真主阿拉的启示,而圣训则是穆罕默德的训话。
古兰经是伊斯兰最重要的经典,作为神的启示而被穆斯林人景仰。根据古兰经记载关于所多玛与蛾摩拉,以及先知鲁特的篇章(参考古兰经 7:80-84, 11:77-83, 21:74, 22:43, 26:165-175, 27:56-59, 及 29:27-33)
(我确已派遣)鲁特,当时他对他的宗族说:“你们怎么做那种丑事呢?在你们之前,全世界的人没有一个做过这种事的。你们一定要舍妇女而以男人满足性欲,你们确是过分的民众。” 他的宗族唯一的答复是说:“你们把他们逐出城外,因为他们确是纯洁的民众!” 我拯救了他和他的信徒,没有拯救他的女人,她是和其余的人同受刑罚的。 我曾降大雨去伤他们,你看看犯罪者的结局是怎样的。...你们怎么要与众人中的男性交接,而舍弃你们的主所为你们创造的妻子呢?(And forsake the wives your Lord created for you?)其实,你们是犯罪的民众。”
阿拉伯词语liwat(意指)及luti(意指)都是从鲁特(lut)而来。 。多数教派将该故事视为古兰经禁止同性性行为的依据,但在古兰经中,没有处罚同性性行为的罚则,因此各教派自行推导严厉程度不一的伊斯兰教法,来决定处罚方式。
当代学者Scott Kugle主张鲁特传说并非着重在性行为,而是部落的背信和对罗得预言职分的拒绝。相关经文指涉的亦是非合意的强暴性行为,因此古兰经并不禁止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在经文的细节上,Scott Kugle认为(7:80–84)和(26:165-166)的经文系指,这些意欲强行侵犯陌生人的男性,已经有了伴侣(azwaj),真主为他们所造的妻子。因此,这里的道德议题是他们无视其已有配偶的事实,而想向陌生人强行求欢。
在所多玛的毁灭中,整个城市都因为犯罪而被摧毁了,这包括鲁特的妻子、其它的女性和小孩,Scott Kugle因此主张,将城市所犯的罪归咎为“男同性性行为”并不合理。他也引用两段圣训,当中提到所多玛的毁灭是因为,他们没有在如厕或性事后清洁自身、他们不分享食物、他们贪婪又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