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加长袍(拉丁语:Toga,希腊语:τήβεννος,简称托加,或称罗马长袍)是最能体现古罗马男子服饰特点的服装。它是一段呈半圆形长约6米,最宽处约有1.8 米的羊毛制兼具披肩、饰带、围裙作用的服装。穿着时一般在内穿一件麻制的丘尼卡(拉丁语:Tunica),然后将托加搭在左肩并围绕全身。托加也是罗马人的身份象征,只有男子才能穿着,而女子只能穿斯托拉(拉丁语:Stola)及帕拉(拉丁语:Palla),而没有罗马公民权者更是被禁止穿着托加。
虽然经常与罗马人联系在一起,但托加长袍却是从当地土著的穿着的长袍发展而来的。据认为,托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罗马王政时代的罗马第二个王——努玛·庞皮留斯在位期间(前717年至前673年)。在室内或者田间劳作时,托加通常被脱下,但是托加被认为是罗马人在室外唯一得体的盛装。根据卢基乌斯·昆克蒂乌斯·钦钦纳图斯的故事可以看出罗马人对托加的重视:当来自元老院通知其已经被选为独裁官的信使到来时,钦钦纳图斯正在自己的田间耕作,一见到他们,钦钦纳图斯就马上派其妻回家去取托加长袍以便能得体地接待信使。即使故事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但是这个故事也表现出了罗马人对此事的态度。
随着时代的变化,服饰的风格也在改变,罗马人吸收了希腊人和伊特鲁里亚人穿的衬衣“丘尼卡”(拉丁语:Tunica,希腊语:χιτών)。与此同时,托加却变得越来越宽大,同时穿着方式也变得越来越宽松。对于各种需要大动作的工作而言,托加正变得越来越没有用处。因此,在军队中托加的地位逐渐被萨古姆(拉丁语:Sagum,羊毛披风)所取代。在和平时期,托加也逐渐被各种其他使用纽扣或紧身披风所取代。但是,在帝国时期依旧是正式的宫廷服饰。
在托加长袍逐渐从日常生活中消失的同时,它作为庆典服饰和身份标志的作用却变得越来越显著。早在前5世纪甚至更早的时候,托加就被看作是拥有罗马公民权者的特有标志。而外来者及被放逐者(均没有公民权)历来不被允许穿着托加:
所有级别的罗马官员都穿着托加以彰显其威仪。假如有官员穿着希腊斗篷和凉鞋的话,如果不是被视作犯罪的话,也会被视作极端不恰当的行为。奥古斯都在一次群众集会上看到一群穿深色斗篷的穷人时,他愤慨地引用维吉尔的句子喊道:
于是他命令市政官今后不再允许任何人不穿托加出现在广场、赛马场及其附近。
穿着不同类型或不同装饰的托加代表着一个人的地位、等级,因此剥夺某人穿着某种托加的权利就变成了一种惩罚措施,例如皇帝提比略:
由于士兵们不穿托加,因此,托加往往被视作和平的标志。平民往往被称为“穿托加的人”(拉丁语:Togatus)以区别于穿萨古姆的士兵。西塞罗就在《论责任》(拉丁语:De Officiis)时说过:
共有好几种不同的托加,分别用于不同的用途,其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