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家大屋(葡萄牙语:Casa de Lou Kau),位于澳门大堂巷七号,于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落成,是澳门二十世纪初商人卢华绍(卢九)住宅(其私家花园卢廉若公园为澳门名胜之一),现为“澳门历史城区”的一部分;现由文化局管理修复,部分已对外开放。
有两个取光的内庭,依风水原理,主入口有阻挡煞气的屏风。主立面入口部分内凹,为中式典型形式;而窗的设计,受西方建筑风格的影响。
卢家大屋高两层,以厚青砖建造;布局仿广州西关大屋,是晚清时期粤中民居温婉纤细建筑风格的典型。大屋分为三开间三进上下两层的格局,三进即分有门厅、茶厅(轿听)及正厅,以屏风相隔,屋内布置着多个天井,便于通风和采光。内部融合中西方装饰材料和手法,既有粤中地区常见的砖雕、灰塑、横披、挂落、蚝壳窗,又有西式的假天花、满州窗、铸铁栏杆,两种特色装饰共冶一炉,饶有趣味。正立面窗户全为葡式百叶窗,其中以上方左右两扇最为精美。窗扇以金属包角,百叶窗上加半圆形彩色玻璃窗,玻璃窗上是灰塑装饰。大宅反映了澳门特有的中西建筑风格合璧的民居特点。根据文物保护法例83/92/M,1992年被澳门政府评为“具建筑艺术价值之建筑物”成为受保护建筑。
后卢氏家族没落,业权辗转到外人手上。大屋被分租出去,曾有大批难民涌入进住,最高峰时期曾有二十多户住客,且在八十年代前缺乏维修;亦因此大屋很多部分被拆掉改建,大屋最里面的部分早已被清拆掉;澳门文化局于2002年7月才为此进行复修工作,并于2005年中对外局部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