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涵(Oei Tiong Ham;1866年-1924年),字泰源,1866年11月出生于印尼中爪哇省府三宝垄(时为荷兰殖民地)。其祖籍福建同安,闽南裔华人,父亲黄志信曾参加小刀会,起义失败逃亡印尼三宝垄,开办“建源栈”商行, 经营中国与印尼间的土产贸易,十年后成为三宝垄巨富。
黄仲涵成年后从佐父经商到继承父业。由于他精通业务,不断扩大经营,旗下的业务包括了船运、鸦片买卖及甘蔗生意。他以独到眼光,投资大型糖厂,拥有蔗园万亩, 并选派青年才俊到各国学习先进技术,不惜重金聘用外国专家和购置最新设备,采用科学的种蔗制糖方法。黄仲涵财团(Oei Tiong Ham Concern)的蔗糖产量在当时的荷兰东印度群岛居首,黄仲涵被称为“印尼糖王”, 为东南亚首屈一指的巨富。该公司也成为亚洲最大的华人企业,在印尼雅加达、泗水、日惹、梭罗等地,新加坡、马来亚的怡保、槟城以及荷兰鹿特丹、英国伦敦等地,都设有分行或办事处,并以新加坡与伦敦为贸易中心。
由于其经济地位和影响力,荷兰殖民当局于1890年任命黄仲涵为“玛腰”(Majoor,意为专门负责当地华侨事务的首领)。20世纪初,黄仲涵或为躲避荷兰的法定税务及继承法,选择永久居留于新加坡。
1924年,黄仲涵逝于新加坡,其遗柩被运回三宝垄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