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凤仪(1480年-?年),字应韶,号六亭,湖广宝庆府邵阳县人,军籍。
治《书经》,行一,由府学生中式丁卯科(1507年)湖广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年二十九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百八十名,第三甲第四十七名进士。初授行人司行人,五年夏四月充副使,册封晋府新化王、旌德王、交城王。六年十二月选授广西道御史,巡按苏松,正德末巡按浙江。嘉靖元年(1522年)八月复除河南道御史,三年六月升应天府府丞,六年调顺天府府丞,七年四月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九年五月回都察院管事,升左都御史。
曾祖唐善。祖父唐秀。父唐佐,贡士。前母扈氏;母王氏。重庆下,弟凤鸣、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