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资料交换(英语: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缩写)是一个文档规范,作为1至2个或多个应用系统间都可以理解的通用界面。他通常用于大公司的电子商务,如发送订单到仓库或跟踪这些订单。EDI有一系列的标准。
1996年, 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所定义EDI为
EDI意味着两个实体间的一系列消息交换,双方既可以是发起人,也可以是接收者。格式化的数据可能通过电信(网络)从发起人传输到接收方,也可以通过电子存储介质传输”。此定义区分了单纯的电子交换和数据交换,说明在EDI场景下,通常的消息接收处理是通过电脑进行的。人工参与仅仅在处理出错,质量审查或一些特殊场景。
EDI通常(更加广泛的)可定义为在无需人工干预的情况下电脑和电脑间传输约定消息标准的结构化数据。也可以称为B2Bi。
随着电脑的普及,许多企业或组织内部均以电脑来储存、处理资料,然而,由于不同组织使用的应用系统不一,所产生的资料格式并不相同,当不同组织因业务需要必须进行资料交换时,通常还需要经过人工作业重复键入资料,转至于己方的系统中,形成作业流程中的一大滞碍。实施电脑化最早的美国发现此一瓶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便有部分企业与其交易往来之对象约定,以特定的标准格式传送表单,可视为EDI应用观念的起源。
EDI是组织间结构化的数据方式。被用来传输电子文档或者商业数据从一个计算机系统到另外的计算机系统。比如从一个商业伙伴到另外一个商业伙伴无人工的参与。它是高于Email.举个实例,某组织系统用适合的EDI message代替提单或者支票。这可以参考标准的数据族。
第一个产业专用的EDI标准,是由美国运输业资料通讯委员会(Transportation Data Communication Committee)于1975年所公布的TDCC。随后才有许多行业依据产业个别需求,发展出许多产业标准;其中包括仓储业的WINS、零售业的VICS(美)与TRADACOMS(欧)、海运业的DISH、汽车业的AIAG(美)ODETTE(欧)…等。其后,EDI的应用更日趋成熟。由于交易运作的对象往往并不局限于单一产业,1979年时,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 Accredited Standard Committee)依据TDCC标准,并参考其他行业的EDI标准,发展了适用范围较产业标准广的EDI标准--ANSI X12。而另一方面,欧洲地区也发展出整合性的EDI标准,于1980年初提出TDI(Trade Data Interchange)及GTDI(Guideline for Trade Data Interchange)。ANSI X12与GTDI分别成为北美与欧洲的两大区域性EDI标准。在欧美两大区域性EDI标准之制订、并试行几年后,两大标准开始整合并进行国际间EDI通用标准之研究发展。随后,联合国欧洲经济理事会负责国际贸易程度简化的工作小组(UN/ECE/WP.4)承办了国际性EDI标准发展与会的任务,并于1986年正式提出UN/EDIFACT为国际性通用的EDI标准,但用家仍然以非美国机构为主。
EDI已经被广泛应用在不同的行业,其中以电子业界,航运业界使用最为广泛,但是EDI至今依然大多只有大型的公司例如IBM,HP,DELL,OOCL,MAERSKLINE等采用,至于中小型的企业对于EDI的使用并不普遍,这是由于建立EDI系统的成本巨大,要建立起完整的EDI系统,必需先由交易双方洽谈EDI标准开始、内容格式、开发系统、调试及维护等均是相当高成本的投入,故此只有大型的公司或具有一定的资讯科技应用规模的公司才能有效的建立EDI系统并充分发挥EDI(建立成本贵、长期效益高的特性)。
EDI文档是必须在发件人和收件人同意下,才可以使用任何一种通信协议去传送的,数据从发射端到接收端有很多种通信协议,以下是特别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