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佛教术语,汉语“因缘”可指两个概念:一者因缘经(nidāna),二者因(hetu)和缘(梵语:pratyaya、巴利语:paccaya)的合称。
因缘或因缘经(梵语:nidāna),音译为尼陀那,义译为因缘、缘起、本缘等,为十二分教之一。记录佛陀说法的三种因缘,即:有人请问,则回应说法;僧团中有人犯事,则制定相应戒律;遇到特别的事情,则相应说法。。
在佛教因果(梵语:hetu-phala)或曰缘起(梵语:pratītya-samutpāda;巴利语:paṭicca-samuppāda)论中,一切事情的生成,皆依赖各种条件。其直接主要的根本条件称作“因”(梵语:hetu),间接配合成就的次要条件称作“缘”(梵语:pratyaya)。“缘”字单就字面解释有攀爬之意,连结集合根本因及各种缘由互相配合才能成就现象界一切法,即为因缘。有因有缘而法成。
因缘果报四字往往合并使用,因是起源,缘是所依附或曰过程,果报则是结果。因缘的说法常见于佛教典籍及中国历代的文学作品中,如佛说十二因缘。但“因缘”与“因果”二者,在佛学思想中实属不同体系的概念,甚至在某些情境中的诠释,可能为对立的体系。二者不应简单混为一谈,否则将导致误解或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