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区(意大利语:regione)是意大利的第一级行政区划。意大利有20个大区,其中5个大区比其他大区拥有更大的自治权。根据意大利宪法,每个大区均为具有特定权力的自治实体。除瓦莱达奥斯塔大区外,每个大区都分为多个省(provincia)。
根据1948年宪法规定,大区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地区自治权,这条宪法条文是:为承认、保护并促进地方自治,保证在国家水平的服务尽可能分散管理,以适应自治和分权法律和法规的建立。
然而,由于文化原因和少数民族的存在设立了五个特别自治区,包括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亚、撒丁、西西里、特伦蒂诺-上阿迪杰和瓦莱达奥斯塔。每个大区都有大区议会(Consiglio Regionale)和由大区主席(President Della Giunta)所领导的大区政府(Giunta Regionale)。大区政府对大区议会负责,如果它不能获得大区议会的信任会被要求解散。大区政府与国家政府的结构相似。
1970年根据各种法律建立了其它的15个大区,它们的主要功能是将州政府机构的权力下放,并且最近行政机关已经把更大的权力移交到大区。许多北方的政区想要获得更多的权力和自治。由议员所领导的政区能够协调中央政府机构的事务和活动。
省和市政府遵循相同的原则:议会和政府由省督或市长来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