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纳德·乔治·卡斯利 (英语:Leonard George Casley;1925年8月28日-2019年2月13日),1970年4月21日建立私人国家赫特河省(后改称赫特河公国),自称“赫特亲王”伦纳德一世。伦纳德对外宣称赫特河省公国是一个主权国家,有自己的国旗、驾照、邮票、货币(赫特河元)、大学。2017年2月,伦纳德退位,其子格雷姆·卡斯利继任“赫特亲王”。
一直以来,澳大利亚政府都承认赫特河省公国是一个独立国家。但到了2017年,因为伦纳德·乔治·卡斯利不肯缴纳税款。虽然澳大利亚政府并未禁止赫特河公国宣称“独立”,但仍坚持赫特河公国“王室”有义务向澳洲大利亚政府缴纳税金。澳大利亚税务局曾指赫特河公国“王室”积欠税款,并循法律途径追讨。澳大利亚税务局指伦纳德·乔治·卡斯利积欠2006年6月30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税款、利息和罚款,合共大约澳币277万元,遂于2016年提出起诉追讨;澳大利亚税局亦于2017年提出起诉,指卡斯利积欠2006年6月30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税款、利息和罚款,合共大约澳币24万2千多元。面对澳大利亚税务局的指控,卡斯利父子反驳称赫特河公国属独立国家,澳大利亚政府并未于赫特河公国拥有司法管辖权;卡斯利父子亦宣称二人没有欠税,但高等法院指二人并未向庭上提出任何相关证据。赫特河公国宣称是独立国家,但高等法院则指有关说法并无法理基础和依据。负责审理该案的Rene Lucien Le Miere法官在裁决书上明言:“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己家里宣称主权独立,但即使如此,仍然不可以无视澳洲法律,也不可以不缴税。” Le Miere法官提到,卡斯利父子提出了“虚假稻草人法律论证”。卡斯利父子指出,他们是真实的自己,而非服鹰于权势的稻草人。Le Miere法官强调,他们以为可以托辞说是作为稻草人的他们才需要缴税,但真实的他们则并不需要;但这说法是没有法理基础和依据,只是玩弄生僻晦涩的语言(gobbledygook)罢了。西澳州高等法院于2017年6月16日裁决澳洲税局胜诉,下令卡斯利父子缴清合共约澳币300万元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