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芒人(Semang、Seemang、Siamang),又译赛孟人,属于俾格米人种(Pygmies),是一支矮黑人民族,分布于马来半岛北部及泰国南部,被认为是马来半岛上最早的原住民,也是全世界体型最矮小的民族之一。其特征是肌肉线条匀称、黑褐色的肌肤、短而卷的头发、脸圆而宽、扁鼻、唇厚。
根据其墓葬,可追溯到一万年前,现已不到3000人(1961年)。
成年男性平均身高约153.6公分,女性约142.7公分,是世界上最矮的民族之一。皮肤为暗褐色至黑色。虹膜为暗褐色。毛发短而卷;头发为暗褐的黑色。鼻扁,唇厚。
请参见:热带雨林
塞芒人一般生活在泰国南部和马来西亚半岛北部的一级和二级热带雨林低地和山麓,属于热带雨林气候,长年炎热多雨,正常年雨量大约为1,750毫米至2,000毫米,全年每月平均气温超过18℃(64℉) ,季节差异极不明显。绝对位置约在北纬3°55'到7°30,东经99°50到102°45之间。
自20世纪起,塞芒人的人口约维持在2000人以上。1986年原住民事务部统计结果:
Kintak群107人, Kensiu群 135人 ,Jahai群 873人, Mendriq群 144人, Batèk 群(包括Batèk Dè', Batèk Tè', Batèk Nòng, 和 Mintil) 822人, Lanòh群 229人。
近年粗估,总人口已增加到4000人以上。
在语言学分类上,目前仍存在的塞芒人语言共有九种,分别是:
另外,在泰国南部还有许多独立的语言团体。
塞芒人的语言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并融合诸多马来语方言。
塞芒(Semang、seemang、siamang)是自19世纪以来广泛通用的名称,来源可能来自Central Aslian(英语:Aslian languages)语支sema语,义为“人”。马来人将塞芒人和其他马来半岛土著合称为“撒凯人”(拼音为Sakai或Sakei,意为“野蛮人”、“奴隶”)或“原住民”(Orang Asli);泰国人称其为“Ngò' Pa”(意为“卷发人”);塞芒人则自称“Mani”(马尼人),意为“我们这种人”。
塞芒人的起源可能来自生存于10000到3000年前马来半岛的狩猎采集者Hoabinhian人。约在4000年前,部分Hoabinhian人开始以定耕农业为生,而维持狩猎采集习性的Hoabinhian人便成为塞芒人的祖先。
塞芒人与婆罗洲达雅克、苏门答腊巴塔克的土著有长久的通婚历史。从有关向其他土著民族借取吹箭技术的传说,可得知他们的确有与异民族交流的经验。
塞芒人与早期的马来人曾有过融洽的贸易关系。但随着马来人口增多及国家政策的迫害,关系逐渐恶化。19世纪时,塞芒人和其他马来半岛土著被频繁得当作奴隶交易,直到英国殖民政府于19世纪末期禁止奴隶制,并立法保护原住民后,处境才略显好转。
1954年,原住民事务部(The Department of Aboriginal Affairs)成立,提供马来半岛土著教育、医疗服务,及协助发展经济。
1970年代,共产党叛军在马来半岛与泰国、马来西亚政府展开游击战。塞芒人游群由于生活于丛林中,常被政府军误认为是叛军营地而受到战火波及。
如今,因为马来政府强迫马来半岛土著信仰伊斯兰教,使塞芒人和马来人之间的民族关系仍显紧张。和华侨、印度裔移民、其他土著的关系则相对和谐。
塞芒人属于游群社会,一个游群约为15到30人组成。游群中没有权力阶层化的现象,个人自主性受到推崇。男性或女性都可做为领导者,但并无要求族人绝对服从的权力。原住民事务部会指定“头人”,但仅作为仲裁纠纷、与外界接触的媒介者。
塞芒人有性别分工,是基于实际考量,而非意识形态。一般来说,男人与女人都可以狩猎、制造猎具、采集食物、农耕及养育小孩,但男性会偏重于需要力量的工作(如爬树采集、长征狩猎),女性偏重于静态工作(如钓鱼、挖掘采集)
一个游群会占有一块地作为地盘,地盘内物资的所有权为游群共有。部分塞芒人游群准许个人拥有果树及制造吹箭的毒树作为私有财产,并可传给子嗣。地盘的主人(以游群为单位)有权向拿取地盘物资的其他游群索取赔偿。
塞芒人以核心家庭(父母与子女)为单位。核心家庭可以自由地离开所属游群以加入其他游群。一个游群内可能包含几个大家庭,但形成时间短暂,常因核心家庭的移动而分合。
塞芒人社会中允许一夫多妻制,但实践者很少,一般禁止姻亲间的婚姻。男性若有心仪的对象,会向对方求婚,并征得对方父母同意(但不强制)。女方父母会要求新郎送礼,大多是交易而来的货品,而新娘则会回赠手工艺品给男方父母。行刀耕火种农业的塞芒人部落则会要求新郎到女方家无偿劳动1~2年。除了Batèk Nòng群,大部分的塞芒人社会允许离婚及再婚,没有子嗣的年轻夫妇离婚及再婚频繁,由一方离开共同住屋表示离婚。离婚夫妇的孩子若年纪尚幼,一般随母方居,年龄较大的孩子则能自行决定居处。通奸者会被亲戚们以木棒打死,并任其尸体曝尸荒郊。
传统的塞芒人靠狩猎、采集、畜牧、刀耕火种、与外族交易维生。
塞芒人没有固定居所。他们会开辟临时营地,居住时间从一天晚上到六星期以上不等。一个营地有2~20个以树叶、树枝搭建的简易营帐。一个营帐内可住一组核心家庭、一个寡妇、一个鳏夫、或一群未婚男女。
在选定扎营地点时,塞芒人会遵守以下要点:
遭遇暴雨时,他们会转而寻找洞穴栖身。
少数行定耕农业的塞芒人(如Lanòh、Mendriqand 、Batèk Nòng群)则搭建半永久性的小村庄为家。
塞芒人以打制树皮为衣。衣服样式简单,男女以树皮衣缠腰遮盖私处,幼童则普遍裸体。
塞芒人的信仰属于泛灵信仰及萨满教。他们的宗教元素与其他马来半岛原住民拥有许多共通点。
塞芒人把世界描绘成一块平坦的陆地,被一条浮于海面,名为“纳加(naga')”的巨蛇(另一说是乌龟)驼在身上,称为“地界”。天空则是一片种满鲜花与水果的沙地,称为“天界”,“天界”与“地界”由“石柱界”支撑连结。创造世界的神灵将人类放置于地界,并创造雨林以供应人们生活所需。拥有超自然力量的神灵(超人)及亡者则居住于天界及石柱界。
超人指的是拥有超自然力量与不死之身的人。超人可能是与生俱来,或是由凡人死后变成,具有人格化的特征。
超人一般居住于天界及石柱界,但也能返回地界视察生前的居处,或聆听族人歌唱,并借由托梦与族人联系。
大部分的超人是无名的,常与自然现象有关,比如掌管水果的水果超人或支配风的风超人;有些超人具有名字和身份,便被称为神灵(deities),其中最具代表性者为形貌神似长臂猿的雷神Karey。祂会与另一位女神地界之母Ya联手,以雷击、洪水、瘟疫或老虎惩罚违反禁忌(例如:焚烧水蛭、以脏话污辱动物、将不相容的食物混合烹煮)之人,进而波及整个游群。能使雷神息怒的方式为用刀割破自己的脚胫,将流出的血与水混合后,往地面与天空抛撒。
塞芒人的萨满称为“哈拉(hala')”,负责举行仪式及与神灵(超人)联系。哈拉又分为两种:
大小哈拉若想与神灵交谈,最有效的方法是在已死的哈拉坟墓前等待,当这位已死的哈拉以老虎的形态出现在地界时,以香灰抛撒将其变回人形,那他便会对施术者倾囊相授。
塞芒人相信死者的灵魂会前往一个位于西方地平线之外的小岛,或成为超人前往天界或石柱界。但在此前,死者的灵魂会以厉鬼的型态在墓地附近徘徊。为了防止生者受到厉鬼的侵害,一般会在坟墓周围树立标记物、烧香预防厉鬼缠身,并在葬礼仪式结束后尽快逃离现场。
尸体一般埋在浅土中。某些部落会在坟墓上放置简易营帐,并提供死者食物与水。Batèk Dè'群的塞芒人则将死者置放于树梢上,盼其灵魂早日进入天界,也避免饥饿的老虎来食尸。另外,生前拥有伟大事迹的哈拉会被特别施以树葬或露头葬(将身体垂直埋入土中,头部露出地面)。
塞芒人不论男女,都喜欢以花朵、树叶及天然颜料打扮身体。此外,他们会在吹箭、箭囊、竹梳上雕刻几何图形或花卉图案,极具艺术价值。
1960年代起,原住民事务部推动“再组计划”(regroupment projects),试图将塞芒人迁至政府指定地,并建设马来式木屋供其居住。但塞芒人仍习惯在森林内建设营帐,木屋只被当作集合会所使用。
虽然原住民事务部试图教育塞芒人放弃狩猎及采集,改种植经济作物,但他们仍不习惯于全职务农。在农作物休耕期间,塞芒人会用山中采集到的物资与外地人作交易,或帮马来农民采收大米以换取部分收成。也有从事体力劳动及园艺者。
在传教士及马来西亚政府的政策推动下,许多塞芒人改信伊斯兰教、佛教及基督教,但仍保留着原本的萨满及泛灵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