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1045年-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县(今江西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著名诗人,乃江西诗派祖师。书法亦能树格,为宋四家之一。庭坚笃信佛教,亦慕道教,事亲颇孝,虽居官,却自为亲洗涤便器,亦为二十四孝之一。黄庭坚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曾习艺于苏轼,并称苏门四学士。一生陷入新旧党争,被新党诬害、流放,官至知州。绍兴初年,宋高宗追封其为太师、龙图阁直学士,谥文节。
庭坚性至孝,亲自为母亲洗涤便溺之具。母病一年,他日夜察问母病,宵衣旰食,母丧,他筑庵守孝于墓旁,哀痛成疾,几至死亡。
庭坚笃信佛教,四十岁时曾写《发愿文》,发愿素食,戒除女色、饮酒:“今日对佛发大誓:愿从今日尽未来也,不复淫欲、饮酒、食肉。设复为之,当堕地狱,为一切众生代受头苦。”
庭坚好饮茶,以茶代酒二十年,多次规劝外甥洪驹父戒酒,富弼称其为“分宁一茶客”又说,“人生莫非求禄色,惟有山谷茶一杯”。洪州双井茶即因黄之推广而闻名。
庭坚自称有香癖。对用香之道颇为了解。其诗有云:贾侯怀六韬,家有十二戟。天资喜文事,如我有香癖。
其名庭坚,出于古贤人八恺之名。
治平四年(1067年)许安世榜进士。曾任吉州太和(今江西泰和县)知县。
元祐初,召为校书郎、主持编写《神宗实录》,擢起居舍人。宋元祐二年(1087年),迁著作佐郎,加集贤校理。《神宗实录》修成后,提拔为起居舍人。母丧,丁忧,复出任秘书丞,兼国史编修。
绍圣初,任宣州知州,后改鄂州。被章惇、蔡卞等新党人士指为修史“多诬”,黄庭坚逐一答辩,但依然被新党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移戎州。
道君皇帝即位后,任领太平州事,九日即被罢免,改为主管玉龙观。黄庭坚昔年与赵挺之不睦,赵挺之执政,部下陈举诬害黄庭坚,指控黄庭坚写的《荆南承天院记》涉及诽谤,黄庭坚被放逐到宜州(今广西宜山县)。崇宁三年三月,黄庭坚到宜州贬所,初租民房,后迁伽蓝,都被官府刁难。崇宁四年五月,被迫搬到城头破败戍楼里栖身,人不堪其忧,庭坚终日读书赋诗,举酒浩歌,处之泰然。宜州人民敬其旷达高洁,许多人慕名前往求诗求书,向他请教学问,他也尽量满足来访者的要求。崇宁四年(1105年)九月三十日病逝于戍楼,终年61岁。大观三年(1109年)春,由苏伯固、蒋伟护柩归葬修水县双井祖坟之西。
黄庭坚诗名尤盛,与苏轼并称苏黄,朱弁《曲洧旧闻》:“东坡文章至黄州以后,人莫能及,唯黄鲁直诗时可以抗衡。”黄庭坚为江西诗派之祖,有《豫章黄先生文集》、《山谷琴趣外篇》。其弟子任渊著有《山谷诗集注》二十卷,《后山诗注》十二卷,《山谷精华录》八卷。钱锺书对任注作了补正与纠谬达四十条。
黄庭坚在诗歌上主张袭用古人章句,以创新其意义,其手法多侧重在“点铁成金”与“夺胎换骨”等形式,影响后世深远。
“点铁成金”与“夺胎换骨”本来是道教术语,“点铁成金”原本指炼金术,把铁炼成黄金,在此的意思是把古人的诗文或小故事加以变化,如增删字句,变换语序等,增加文句的韵味。如黄庭坚:“寄雁传书谢不能。”就用了两个典故,一是苏武“雁足传书”,二是“雁到衡阳而止”的小故事。
“夺胎换骨”中“夺胎”,是道教仙人死后,灵魂还想继续留在人世,于是附到孕妇腹中,将原本的胎儿魂魄驱离,以凭此胎而出生。此即模仿古人诗文的形式,但是另以词句形容。王羲之《兰亭序》:“俯仰之间,已为陈迹”,被黄庭坚改为“俯仰之间已陈迹。”“换骨”是说,古人认为“骨浊不能成仙”,仙人利用法术让门下弟子变成“仙风道骨”。在此即撷取古人诗文之意,而另用他语。如王安石:“只向贫家促机杼,几家能有一絇丝?”黄庭坚改为“莫作秋虫促机杼,贫家能有几絇丝?”
黄庭坚书法别树一格,擅行书、草书,尤善草书,其作品有《诸上座帖》、《李白忆旧游诗帖》、《花气诗帖》、《松风阁诗帖》、《寒山子庞居士诗》、《赠张大同卷跋尾》等,被后人评为纵横奇倔,波澜老成,且收放自如,突破方正均匀的体例,因而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
“宋四家”虽然都以行书见长,但只有黄庭坚的草书雄视当世。由于黄庭坚心胸豁大,不择笔墨,遇纸即书,直到纸尽为止,所以他的草书不为旧规矩所束缚。正因如此,黄庭坚被视为继怀素、张旭之后,宋代最重要的草书大家,明代沈周更称他为“草圣”。
其作品《砥柱铭》在2010年保利春拍卖会上以总成交价4.368亿元人民币创中国艺术品的世界拍卖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