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景文(1587年-1644年),字梦章,号思仁,直隶吴桥县(今河北吴桥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官至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人称‘二不尚书’:不受嘱,不受馈。
父范永年,字延龄,号仁元,官至南宁府知府。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进士,授东昌府推官,天启五年(1625年)二月,为吏部文选郎中,不依魏忠贤,亦不附东林党,尝言:“天地人才,当为天地惜之。朝廷名器,当为朝廷守之。天下万世是非公论,当与天下万世共之。”以病辞去。
崇祯时,召为太常寺少卿,崇祯二年(1629年)七月,擢右佥都御史,当时清兵南掠,京师戒严,景文率所部八千人勤王,军无所犯。崇祯三年(1630年)三月,擢兵部添注左侍郎。后以父丧去官。崇祯七年(1634年)冬天,起南京右都御史。不久,拜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遣兵戍池河、浦口。杨嗣昌夺情辅政,景文与之不合,被削籍为民。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宣府,烽火逼京师,众臣请帝南幸,景文劝帝“固结人心,坚守待援”,不久京师陷落,明思宗自缢。景文留下遗书曰:“身为大臣,不能灭贼雪耻,死有余恨。”后前往双塔寺旁的古井下自杀。赠太傅,谥文贞。清朝追谥文忠。
善绘画,崇祯十二年(1639年)作《五大夫松图》。有诗五首,收录于《列朝诗集》丁集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