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字处之,丽水人,明朝政治人物。
曾任大都督府照磨。洪武九年,担任吏部侍郎。洪武十年,担任明朝兵部尚书。后因事,降为兵部郎中。洪武十一年四月,升任吏部尚书。同年六月,改任都督府掌判官。洪武十二年三月,改任福建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