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荡主义(英语:Libertine或 Libertinism)或荡放主义是指一类缺乏普遍道德原则、责任感或约束、脱离社会和宗教的正常观念和道德束缚的的人,这类人常常被受到欢迎或被排斥。放荡主义有时被视为享乐主义的一种极端,其重视身体上、通过感官体验上得到的快乐。在现代,这个词也常用于那些在不通礼教,在道德方面上过度潇洒的人身上。
放荡主义作为一种哲学观点,活跃于17-19世纪的欧洲(英法两国为主)之政治和社会群体。其为一种自由思想哲学;首先用于指称一个于16世纪的荷兰,反抗既有传统的再洗礼派别。要注意的这“自由思想”指反对既有传统、信念、权威和信仰的哲学。其在18世纪和世纪的英格兰和法国得到新支持者,代表人物有萨德侯爵和艾利斯特·克劳利。现时放荡主义相关于施虐与受虐、虚无主义和不限于与一长期伴侣的爱情和开放式关系。1782年出版的《危险关系》鲜明地以性为题表达了放荡主义。
“Libertine”这个词汇最早由约翰.加尔文所创造,是一种负面的词汇,用来描述其在瑞士日内瓦推行之政策的反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