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一世

✍ dations ◷ 2025-05-17 23:03:05 #詹姆士一世
詹姆士一世和六世(英语:James I and James VI,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苏格兰国王,称詹姆士六世(英语:James VI),1567年7月24日到1625年3月27日在位,1603年未婚的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逝世后,继承英格兰及爱尔兰王位,称詹姆士一世(英语:James I),1603年3月24日到1625年3月27日在位,开启苏格兰与英格兰及爱尔兰共主邦联的时代。詹姆士生在1566年6月19日于爱丁堡的爱丁堡城堡出生,是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与她的第二任丈夫达恩利勋爵亨利·斯图亚特所生的唯一儿子(不过现代的部分历史学家却对此存疑,认为可能是和第三任丈夫詹姆士·赫伯恩(英语:James Hepburn, 4th Earl of Bothwell)所生之子)。出生后5个月,其父死亡,其母遭苏格兰贵族驱逐,流亡英格兰。1567年,苏格兰贵族罢免玛丽·斯图亚特,詹姆士被立为国王,称詹姆斯六世,由几个大贵族摄政。他本人在喀尔文派的教育环境下,成为新教坚定的信徒。他即位后,在国内互相对立的阶层中挣扎茁壮:约翰·诺克斯(1572年过世)领导的喀尔文派苏格兰长老会、新教贵族(低地区较多)、天主教贵族(高地区最多)等等。1582年,他因为宠信一位天主教徒,在鲁斯文(ruthven)被某派系的新教贵族(背后有喀尔文派的长老教会支持)挟持而软禁。1583年他从软禁中逃脱,在其他派系的贵族支持下,他把参与挟持的贵族赶出苏格兰,此后,十七岁的詹姆士六世亲政。他努力压制挑战王权的喀尔文派教士势力(虽然国王本人接受喀尔文预选说等神学理论),在贵族议会(当时只有政府的支持者才能参加议会)的支持下,于1584年得到短暂的首胜,把苏格兰长老会所厌恶的主教制强加其上;他在1597年获得最终胜利,确立苏格兰的主教制,宣布政权高于教权,并把王权政府打造成史无前例的强大。不过苏格兰当时仍是经济落后的贫困区(人口不超过七十万),过半的地区被传统的地方氏族掌控(特别是高地区),中央政府偏弱(无法专制),因此詹姆士六世的收入很少(当时的物价革命也逐渐冲击苏格兰,国王无财无兵),常常请求外国君主的资助(英格兰恰好与苏格兰相反,中央的集权与行政组织颇为强大,但国会拥有主要的干涉权,因此某方面而言,英格兰王权反较苏格兰为弱,特别是国王在法理权威与中央政府的角色扮演方面)。1587年,其母玛丽因卷入暗杀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阴谋而被处死,詹姆士为了讨好伊丽莎白以确保英格兰的津贴(一年四千英镑)与王位继承权,只公开表示遗憾,而不敢谴责伊丽莎白。1589年,詹姆士迎娶新教强国——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的姐姐安妮公主(往后私下改信天主教,但夫妻感情不错),得到新教双强——英国与丹麦半公开的支援。从此以后,他更加能够利用苏格兰贵族派别的相互对立,居中操控,掌控大局,并灵巧地运用当时流行的猎杀女巫运动,煽动舆论、打击政敌;他同时利用精妙的文笔和精深的神学理论,撰写《自由君主制的真正法则》和《国王的天赋能力》等书,布道般地宣传君权神授观,最后在苏格兰获得极大的成功,广受人民爱戴。詹姆士并未被指定为继承人,可是由于他是伊丽莎白一世的表侄孙所以成为了英格兰的国王。于是詹姆士兼任英国国王,称詹姆士一世。1604年詹姆士一世即位后,不了解英国国会,轻视下议院,鼓吹君权神授。1604年,他与西班牙议和,结束战费浩大、得不偿失的英西战争;任命名臣之子——政治家第一代索尔兹伯里伯爵罗伯特·塞西尔为首席大臣。1605年激进的天主教徒盖伊·福克斯策动火药阴谋,意图炸死国王与国会议员,结果失败被捕;詹姆士立刻赶赴国会大楼,塑造自己勇敢坚定的形象,获得议员的一致肯定。1610年,第一次解散议会;1614年,第二次解散议会。国王与议会摩擦上升的原因有二:第一,中产阶级的势力彻底超越贵族,也越来越难忍受绝对君主制的限制,即便是形式与法律上的专制;第二,物价革命在英格兰造成激烈的影响,国王越来越不可能只靠地产与传统税收“自行过活”(包括国王在内的固定收入者,都因为剧烈的通货膨胀而入不敷出),财务危机的扩大,迫使国王多次召开国会,要求拨款加税,不明底细的下议院代表,误以为詹姆士夸大财务问题,总是加以抗争、刁难拨款。幸好在詹姆士识时务地让步下,君主与议会的冲突不致扩大,对立总是瞬即而逝;即使是1621年议会提交“大抗议书”(主张议会有权决定宗教与外交政策,并弹劾贪污的大法官培根),也被国王以免除培根大法官一职为代价,在次年成功地解散议会、度过危机。他在位的最后两年,太子查理和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操纵了一切。当时英国一度被卷入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力求和平的詹姆士被主战的多数臣民反对(1623年派太子查理到西班牙求亲,试图用联姻西班牙来达成外交目标;结果查理被拒婚羞辱,回国后联合议会逼迫国王,要求对西班牙开战);詹姆士一世只好退居幕后(军政大权由主战的查理和白金汉公爵掌控),同意对西班牙开战(1624年),人民纷纷讥刺他是个优柔寡断的昏庸老头。詹姆士在位时期,英国不但无力侵犯西班牙的商贸势力,它的海上力量更被新兴的荷兰共和国超越。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规模与军力都远小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因此在1623年放弃与日本、印尼等地的贸易,让荷兰逐渐垄断两地的白银、香料贸易,成为17世纪最富裕繁荣的欧洲国家,缔造出“荷兰黄金时代”。而英国为了躲避荷兰人强大的军力与竞争,只能转往印度发展。比较值得称道的,是英国持续了工业发展的力道,总体来说经济一直在快速前进,英国因此在17世纪成为欧洲三大工业强国之一(另外两国是荷兰与法国)。在众多的宠臣中,最受詹姆士一世青睐的乔治·维利尔斯(1615年成为第一宠臣)曾获得白金汉公爵的封号。当时的历史文献清楚地记载着詹姆士一世与白金汉公爵及其前任宠臣第一代萨默塞特伯爵罗伯特·卡尔(英语:Robert Carr, 1st Earl of Somerset)之间的感情:“现在看来,除了英俊之外,再没什么原因可以解释他们为何会成为国王的选择了。国王陛下那强烈的爱意或许说明他弄错了对方的性别,把他们当成了女性,难怪萨默塞特伯爵和白金汉公爵如此刻意地把自己打扮成女人的样子。虽然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显得妖冶放浪,但是他们在模仿女性方面的成就已经到了言语都无法形容的地步。”1625年3月,詹姆士一世驾崩。1623年詹姆士一世发明了专利权,对英国与世界日后的工业革命与历史产生巨大的影响。尽管传统史学观点都将詹姆士一世形容为一位昏庸、自大、迫害清教徒与英国宪法体制与愚蠢的君主,但20世纪中期的西方历史学者开始认为,詹姆士一世在维持国内稳定与国际关系上有其成就;在詹姆士一世时代,因为他的血统而统一的英伦三岛实际上并不存在统一的社会条件,英格兰、苏格兰与爱尔兰处于族群、文化与宗教的高度分裂与对立下:苏格兰长老会与英格兰国会为了彼此的政治优越冲突不断,都试图支配对方并改变对方之政体国体,而爱尔兰对天主教罗马教廷的高度虔诚也使其与英格兰主流的国教会、新教思想水火不容——这些内部矛盾在詹姆士一世之子查理任内以血腥的内战(清教徒革命)作了最糟糕的结清。相对的,詹姆士一世任内在国内事务表面上虽看似无能与无所作为,但却巧妙的令三地的对立维持在相互容忍与平衡之下。詹姆士一朝在争议性的人事任命(主要是从英格兰委派苏格兰、爱尔兰地区政教领袖)上,通常采取不刺激对方的尊重态度,几次较大胆任命造成的反弹也多以詹姆士的让步来解决,虽然詹姆士一世无法解决王国内部的高度对立,但能维持超过二十年的平稳,已堪称伟大成就。除了最后几年由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筹划的几次可笑的(也灾难性的)西班牙登陆外,詹姆士一世的外交走的是不动干戈的和平政策——只要一想到当时的欧洲正因尼德兰战争(即八十年战争)与三十年战争而骚动不已,詹姆士治世的和平就成了不可思议之事。事实上,当时欧陆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君王与宰相们也曾多次想诱使英国参加欧陆的战争,但都为詹姆士一世所拒。认为他爱好和平的朝臣谗媚的称赞他是“英国的所罗门”,认为他天性胆怯的欧洲外交官半讥讽的说他是“欧洲最聪明的傻瓜”,但英国的社会因避免了战争之害而丰足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国王苦心孤诣的追求和平,当时的英格兰人民却不太领情。从1618年开始,很多人拿前任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斗志雄心作对比,认为国王不敢与西班牙开战,证明他是个“十足的孬种”。一个原因是詹姆士在当年,处决英格兰的民族英雄——前海盗沃尔特·雷利,大幅降低国王在群众间的民望。雷利因为违反与国王的承诺,攻击西班牙势力,使得詹姆士在西班牙的压力下处决他,让英格兰人觉得自尊心受伤,嘲弄国王是懦弱的爱哭鬼。1618年成为国王声望下跌起点的另一原因,是三十年战争于当年爆发,欧洲新、旧教两派的对立飙升,挑起英格兰新教徒的好战情绪;詹姆斯对天主教领袖的西班牙,努力推行和平妥协的外交方针,自然就变得不合时宜。虽然当时文献都记录了詹姆士一世的粗鲁言行与爱好奢靡,但詹姆士同时又是个博学之士,相传他参访牛津大学图书馆时曾望丰富藏书叹道:“若我不是个国王,我愿做这儿的囚徒。”事实上,詹姆士读书量可能居当代欧洲之冠。也正因为如此,詹姆士一世下令编纂史称《钦定版圣经》(KJV)的《圣经》英文译本。英文随着这本真正渗透到英国各阶层的读物成为一种真正普遍性读写文字;其贡献,可与莎士比亚的剧本并称,甚至更加伟大。1586年(20岁)约1606年(40岁)英格兰联邦-护国公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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