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山(1968年1月-),男,汉族,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二级大法官。现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早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分配到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历任司法局科员、副主任科员,政法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2001年10月,任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10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2013年1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8年2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2018年11月,转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次年1月任院长。
2021年6月,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山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成为目前唯一一位由省级高院院长改任省级公安厅“一把手”的官员。
8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