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长洲(1986年10月8日-2012年4月18日),是一名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的辅警,在拯救一名企图自溺者时殉职,被认定为烈士,火化后葬于东河革命烈士陵园。
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自小就是彭长洲的梦想;他曾就读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后成为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的辅助警察,曾参与救灾和灭火的工作,亦曾多次救起企图自溺的人士。彭长洲当了6年的辅助警察,仍然希望能成为正式的民警;彭氏的亲友多次建议他换工作,但遭到拒绝。
2012年4月14日,有市民目睹一名男子在浈江遇溺,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彭长洲到达现场,发现该名男子在水里浮沉,情势危急。彭长洲穿上救生衣,跳进水里救人,试图把该名男子推向岸边,但该男子拒绝配合。彭长洲把自己的救生衣穿到男子身上,继续把他推回岸边;公安机关的船只其后赶到,把溺水的男子拉到船上,但彭长洲却不知所终。
彭长洲失踪后,公安机关派出拯救小组前往搜索其遗体;同月18日,孟洲坝水电站员工在发电站的清污机处发现一具遗体;他凭遗体的特征和衣着推断遗体可能是彭长洲,便向公安机关报告。民警和官兵用绳索把遗体移至地面,彭长洲的家属其后确认遗体身份。
确认彭长洲遇难后,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彭长洲为烈士;彭长洲生前希望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9月中国共产党韶关市浈江区委员会报请上级机关追认彭长洲为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