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加·博登海默((日语:Edgar Bodenheimer),1908年3月4日-1991年5月30日),德裔美国法学家。
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于德国柏林,1933年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为躲避纳粹而移居美国,1937年在华盛顿大学获得法学学士(LLB)学位 。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
1987年,邓正来和姬敬武翻译了博登海默1962年的著作(中文名为《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博登海默开始为中国法律界所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