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天猛公
1862年2月2日 – 1868年6月29日
柔佛大君
1868年6月30日 – 1886年2月12日
苏丹阿布·巴卡尔(Sultan Abu Bakar,1833年2月3日-1895年6月4日),是柔佛的第21任苏丹。由于在任期内大力推行柔佛州现代化运动,并使其成为当时进步最快速的一个州属,而赢得了“现代柔佛之父”的美誉。他的政策补助华裔企业家,以刺激邦内的农业经济,因为正是这些在1840年从中国东南沿海移入的华侨,打下了柔佛农经的根基。此外,阿布·巴卡尔还提升柔佛州的基础建设、行政系统、军事和民生设备。
阿布·巴卡尔是天猛公达因·易卜拉欣的长子,生于新加坡直落布兰雅(英语:Telok Blangah)(Teluk Belanga)地区。年幼时,他在直落布兰雅受到回教和马来习俗的教育,后来也在一名基督传教士成立的直落布兰雅马来学校求学。阿布·巴卡尔在传教士教师们的熏陶下,逐渐地见识到西方文化的礼仪,也精通英巫双语。成年后,易卜拉欣经常委派阿布·巴卡尔处理外交行政公事。1858年,当彭亨州发生内战时,阿布·巴卡尔为当时的元首敦·姆他和薾提供军事援助。两年后,阿布·巴卡尔娶了姆他和薾的女儿。
1862年,父亲天猛公达因·易卜拉欣(英语:Daing Ibrahim)过世后,他接任父亲的位置,成为柔佛的最高统治者,成为柔佛州的天猛公。1868年,维多利亚女王承认阿布·巴卡尔为柔佛的“马哈拉惹”(Maharaja)地位,意即“大公”,唯此地位仍然不及“苏丹”的地位。之后,根据修订后的1885年马英条约,阿布·巴卡尔能更进一步高度自治,更正式采用了“苏丹”(Sultan)的称号,成为柔佛的第21任苏丹。
阿布·巴卡尔在位期间,大力推行了柔佛州现代化运动。其中以“港主制度”著称。在此制度下,柔佛州政府积极欢迎来自中国南来的移民大力开发河口地区,并发出“港契”给溪流的开拓者—“港主”。港主的身份除了负责开发以外,还拥有设立赌场、烟馆、抽税以及维持地方治安的权力。港主们在河口大量种植黑胡椒和甘密等农作物。这两种农作物的种植成功为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奠定了柔佛州迈向进步和现代化的进程。
此外,阿布·巴卡尔在政治上也取得了重大成果。当时马来西亚半岛上各个州属相继被英国殖民,唯独柔佛州独善其身。苏丹阿布·巴卡尔利用与维多利亚女王的交情,获得了女王承认为一个独立自主国家之君主地位。换句话说,阿布·巴卡尔的身份比当时身为英国殖民地的新加坡总督还要高,柔佛州州旗可以与英国米字旗在同等高度的旗杆上飘扬。阿布·巴卡尔也在任内期间改革了政府机关与系统,参考了西方国家的政府制度并应用在本地,还成功在1895年推行了《1895年柔佛州宪法》,此宪法更成为马来西亚半岛的第一本宪法,并被柔佛州政府采用至今。
阿布·巴卡尔大兴土木,建造了各个重要的建筑物,如皇宫,监狱,清真寺,行政楼等。这些建筑物都成为今日柔佛州境内,尤其是新山市内的地标。
1895年,阿布·巴卡尔赴英国伦敦养病,最后因肾脏疾病而于同年6月4日驾崩。其遗体于三个月后被运回及下葬。其子易卜拉欣继任为柔佛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