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爱德华兹

✍ dations ◷ 2024-12-22 21:47:01 #1703年出生,1758年逝世,美国喀尔文主义者与改革宗神学家,美国殖民时期神职人员,英格兰裔美国人,美国布道作家,死于天花的人,美国神学家,大觉醒运动,美国政

约拿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或译乔纳森‧爱德华滋,或把“滋”作“兹”,1703年10月5日-1758年3月22日),至今仍被认为是美国最出色的神学家,是十八世纪美国大觉醒运动的领导者,也同时被视为美国哲学思想的开拓者。

十八世纪初正值理性时代和物质主义的思潮,理性至上的浪潮对教会产生了冲击,爱德华滋将属灵生命与理性思维融合在一起,将对信仰的热情注入到当时僵化的正统神学系统之中,使神学真的成为教会更新的动力。

爱德华兹于1703年10月5日在北美东岸(今美国康乃狄克州)的温莎镇(Windsor)出生,在十一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五。父母都是出身于敬虔清教徒后代的家庭:父亲是公理会的牧师;母亲是北安普敦(Northhampton)极具影响力的教牧领袖斯托达(Solomon Stoddard)牧师的女儿,他自幼在家受虔诚的宗教教育熏陶。

1716年,进入耶鲁学院,接受严格的人文课程训练。他精通拉丁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所写的自然科学文字显示他具有罕见的观察舆分析能力。而神学方面,他对牛顿和洛克的思想特别感兴趣,也成为他日后深远的影响者。

1720年毕业,继续在校研读神学,同时受聘任纽约的一间小教会---苏格兰长老会。此间他对“本体”想出了一套思辩哲学,比英国哲学家柏克莱主教的想法还早。1723年1月12日,他写下“立志”七十条,献上自己一生为上帝所用。1724年毕业时,名列全班之首,应耶鲁之邀回校出任助教,因而有更多时间思想知识论的问题,探索上帝如何在人的心灵中作工。

1727年七月廿八日,他与撒拉·彼伊勒本 (Sarah Pierrepont)女士结婚,撒拉的父亲为詹姆士(James Pierrepont)牧师,是纽黑文有名的牧师,也是耶鲁大学的创建人之一。他们的儿女成群,共育有11名儿女,8女3男,是一个温暖的模范家庭,他们的婚姻也被写为爱的故事。

1727年,他有过一次灵性的奇异经历,认识到上帝的绝对权威和人对上帝的依靠。同年年底,应外祖父斯托达(Solomon Stoddard)牧师主理的教会之邀,在马萨诸塞州的北安普敦出任圣公会副牧师。斯托达讲道有能力,声誉也很好,却主张“半途信约(英语:Half-Way Covenant)”,意即明知道某人尚未得救,却可以守圣餐,但如此一来,信与不信的界限无形中消失、混杂了,既然圣与俗仿佛一体,基督徒也就没有必要分别出来过圣洁生活,以致信徒反应淡漠,而更大多数是不冷不热。1729年,外祖父斯托达去世,他便受命为北安普敦出圣公会的主任牧师。他和当地其他的牧师,感受到教会昏睡的情形,不只信仰生活就连道德生活也松懈不堪,他因对人的灵魂极其关心,多次想改革这种情况。

他改革的事奉从讲道开始,证道辞博学精深,直到1733年,其中两篇道,<圣灵将神超自然之光直接照彻人心>和<因信称义>,在信徒中引起极大回响,令他们反省自己的属灵光景。

1734年,镇上有两位年轻人死亡,但在死前因感到圣灵光照,因此痛彻悔改,开始向人见证上帝的恩典,然后才安然离世。因这事,爱德华滋鼓励大家多参与聚会,谈论信仰,而不要浪费生命在娱乐或闲谈中,不到几个月,他的会众有三百多人皈依基督教,呈现复兴觉醒景象,影响延及到美东各地,一个城镇一个城镇都经历复兴, 是为“大觉醒运动”的滥觞。

1735年,复兴虽趋于平缓,但他更加感受到属灵的影响,他有时间详细纪录这次的运动,作神学反省,并开始著述,他在书房每天工作十三到十四个小时,是个多产的作家。他相信复兴是上帝的恩典,在人的身心两方面的兴奋中彰显了出来。

1737年,他将属灵复兴现象的观察和报导,写成一本书,是《神奇妙工作的忠实记述》(Faithful Narrative of the Surprising Work of God),同时在伦敦和波士顿出版,到1738年末,已经再印了许多版。此书被普遍传诵,为“大觉醒运动”作了准备。

因着爱德华兹对复兴运动的著书报导,其影响不仅在美国也到了英国。1740年,布道家怀特腓德从英国来到美国东岸巡回布道,教会复兴之火重新挑旺,他讲道的消息一传出,几十哩内的工人马上放下工具,田野没有人耕作,听众常多达数千人,教堂容纳不下,都必须在户外讲道,人们成群结队来接受基督教。 大觉醒运动于1740年达到颠峰,北安普敦再度成为中心,爱德华滋也成为中心人物。

1741年,他同时间要牧会还要旅行布道,在恩菲特镇(Enfield)宣讲了他最著名却不幸被误解的道<落在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这篇道极其震撼,他只是平和稳定的宣讲,而不是狂呼大叫,但圣灵大大动工,会众不能自己的懊悔哭泣,有的抱住座椅或教堂的柱子,恐怕就坠入地狱,众人皆愿全然委身于神。

对于“大觉醒运动”,自由派的态度,是讥笑和否定,他们保持冰冷的礼仪,枯燥的讲章,对于复兴不感觉兴趣;另一种则是极端派,激动情感、无秩序、无节制的吵闹,反给大觉醒带来恶名,招致反对。爱氏要两面迎战,一方面他需要为复兴的事实做神学的辩解,另一方面他却要处理对复兴运动中圣灵工作的误解。他最大的贡献,就在于他对圣灵充满、圣灵恩赐的经历,提供了神学基础并牧养的指引,使教会从固守教义却了无生气的景况中释放出来,挑战信徒看重属灵与永生的事,并以追求神圣的美善为人生最大的快乐。

1750年六月二十二日,北安普敦圣公会以二百三十票对二十三票,通过辞退爱德华滋牧师。这并不是偶然的事件,他先前谴责“半途信约”,决定只有真正清楚重生得救,而有良好品德的人,才可以有资格领受圣餐。使得有些放纵的青年受到指责,家长认为有失体面,反对他的人,就乘机煽动,造成教会辞退忠心服事24年的牧师。其后他转往另一小镇的教会,专事向印地安人传福音。

1757年,他应普林斯顿大学之聘,出任校长,1758年一月到任,时值普林斯顿爆发天花瘟疫,他因注射疫苗而不幸染病,于3月22日与世长辞。

“他着意高举神的至高主权、人的原罪和败坏、上帝的恩典和荣耀。”他认为上帝有绝对的主权,提出“上帝的恩典决定一切”;并深信人无法靠着自己的行为得救,因人性在堕落后为绝对的败坏;而人之所以能免于走向地狱的深渊,全是因上帝的恩典和怜悯紧紧抓住了人。

“他重视真理的知识,但也同时看重宗教经验。”他受洛克的的经验主义影响,但却认为洛克有关经验的理论过于贫乏,而提出“心灵感觉”(超自然力量在人心中引发的经验),一旦被圣灵苏醒,便能感悟上帝的荣耀与美善,令他的经验形成有所不同,也就是影响了他的世界观。

“他深信一个真正得救的人,内里有圣灵的临在作印记,他外在的生活行为一定会反映他内在生命的真实。”他是一个律己甚严的人,然而他的自律是出于一种向往,一种分享上帝优美的圣洁渴求,这也是他在著述中所强调宗教情感的重要性。

他著述立论严谨,析理分明,本于《圣经》,很少引用其他作品。他的写作始于20岁,“立志”七十条,是在他遇见神的经历后,立志以上帝为他人生的目标之写作;“日记”则是他于21岁牧会时,对履行立志的自我醒思和检讨;38岁写“自述”,描述他信仰的历程和属灵经验,用以回忆信仰经过,并鼓励别人接受信仰、为信仰而活。

牧会后以讲道为他的事奉,也是他思想的精华与呈现,他写过六百多篇讲章,至今仍以手稿的形式存在。 他广读群书,写作题材相当广泛,包含哲学、伦理及科学在内。其中最有影响力和最重的的著作是《自由意志论》()、《伟哉原罪论辩》( )、以及《宗教情操论》()。

大觉醒运动带来正面的影响,但也有非常激烈的反对声浪,认为复兴只不过是狂热表现,其中特别反对复兴中许多人身体上有特别的反应;或认为有些人只不过是模仿别人,复兴现象只不过是一种集体的歇斯底里;或认为是讲道者把地狱描写的太可怕吓坏人了。因此爱氏回复说法,并提出圣经证明圣灵动工的证明。

现象既不印证上帝动工,也不反证非上帝动工

上帝动工的印证:从《约翰一书》四章提出的那些记号

这是爱氏为奋兴运动所作的辩护,如前所言,当时他必须面对两个反应,一是反对复兴的自由派,一是混淆复兴的极端派。面对一连串基本问题,如作一个基督徒是什么意思?基督教是关乎我们头脑的事吗?我们如何知道人们已经悔改信主了呢?这些问题,对于现今时代的基督徒,也是相当重要的,我们当尽可能了解真宗教的本质。

从彼前一8有两个标记可以清楚说明基督徒对他们的信仰是真实的:一是对基督的爱,“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二是在基督里的喜乐。这世界有苦难,但内在属灵的喜乐却远超过这些痛苦。彼得提到这喜乐的两个重点:第一,他告诉我们这喜乐的来源,是由信心来的。“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大喜乐。”其次,他形容这喜乐的本质是“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意即真正的信仰主要是存在于神圣的情感里面的。彼得在描述这些基督徒的经历时,他指出了仁爱与喜乐的属灵情感。

那么什么是“情感”呢?情感是人的意向和意志中较活泼热切的活动。而那些更积极有力、热切的意志行动,就是我们所称的“情感”(emotion)。上帝所要的信仰并不是在软弱、沉闷而毫无生气的愿望中所形成的,仅能使我们从冷淡中稍得振作;在他的话语中,上帝非常坚持我们应是认真的、属灵上积极有力的,而且我们的心在基督信仰中应该是活泼而旺盛的。这种内心活泼有力地投入真信仰,正是属灵割礼或重生的结果,也就是生命应许之所属。如果我们对基督信仰不认真,而我们的意志也不是旺盛地活动,那么我们就什么都不是。属灵的实际是那么的伟大,以致我们的心若不是活泼有力地行动,就不能适当反应。对我们的意志来说,没有什么比对灵命尽心竭力更必要的,也没有什么比不冷不热更可恶的。真宗教是有能力的,其能力首先就出现在心中。

爱氏的神学具有加尔文主义的明显特征,极力强调神的荣耀和人类的败坏,因此对亚米念派(有的译为亚米纽或亚米纽斯)与加尔文派中间所有争辩的中心点,是意志问题,他认为亚米念主义天生就是理性主义者与人文主义者,违反耶稣基督的真正福音,因此本篇论文的目的,是要确立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论,驳斥亚米念的自由意志说。

意志是人心中对于事物的选择能力,是人心进行选择之能力或原则。因此所谓意志的行为,也就是选择的行为。而所谓意志的决定,就是假定一个结果必有一原因。若说意志被决定了,那就必有一决定者,所以意志既是决定者,也是被决定者,简单说意志对自身是行动和产生效果的原因,也是它自己行动所影响的对象。

亚米念认为意志有自决的能力,是意志自由的根本所在。爱氏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所谓意志决定它自己的一切自由行动,乃是人的心灵运用愿意或选择的能力,来决定意志一切自由的行动,也就是说是人的心灵以选择去决定它们,选择的行动受到别的选择行动的指挥,所以他认为意志不是自决的。另外,他又以自然和道德的因果来说明,凡发生的事,非有原因就不能发生,来支持他意志无法没有原因而自存的说法。

亚米念认为人若没有自由,就无所谓的善恶、赏罚及毁誉,自由必须绝对免去勉强,而且绝对免去必然性,才有值得赞美或指责的行为。然而这学派的人却承认神没有这种自由,也承认神是必然圣洁的,祂的旨意必然是向善的。若按其意见,神岂非毫无美德,因为祂行善乃属必然,祂不能不圣洁、不能不善良,若然如此,神的美德便是空名,人所归于神的称颂赞扬也成不值得。在此爱氏以神的道德优越是必然,也是可赞美的来讨论,这点他甚至觉得不需反驳,只要说明即可,因为这不会为基督徒所接受。

阿民念主义认为主动是一种不消极的,不属被动的东西,也就是说主动没有原因,也不是结果,因为凡是结果,就是被动的。然而他们却坚持说,人心中的活动乃是自决的结果,是一种自由的选择。这样就有了一种矛盾,行动既是为在前的选择结果,就不能成为主动的,而且人心不能同时在同一件事上,既是主动又是被动。

爱氏提出若以阿民念对行动和其结果的观察,必包含几点:1.它是必然又不是必然的;2.它是原因而来,又是没有原因的;3.它是选择和计划的结果,又不是选择和计划的结果;4.它是活动或能力的肇始,又是在前能力的结果。所以,爱氏认为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乃是一种没有意义的东西。结果就留由人来提出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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