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元飚(1599年-1645年),字尔弢,号邺仙,浙江慈溪(今慈城)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冯元飚于天启元年(1621年)中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天启六年(1626年)任广东揭阳县知县,政绩卓然。后升任户科给事中,先后仕礼科右给事中、太常寺少卿、南京太仆寺卿、通政使、兵部右侍郎,终兵部尚书。冯元飙并为东林党健将。与兄冯元飏并称“二冯”。出任兵部尚书前,冯已是重病在身;任上李自成起义,明朝已风雨飘摇,大厦将倾。南明时,跟随福王,弘光元年(1645年)病逝。
天启间,冯元飚曾被委任为揭阳县知县,赴任途中,遇一女名黄月容,扬州人士,孤苦无依,冯就收留了她。黄月容才貌双全,知书达理,并帮冯元飚办案断案。黄月容成为冯元飚的二夫人后,遭冯元飚元配苏氏的忌恨。苏氏趁有冯元飚远赴潮州府城公办之隙,杀害了黄月容,当时黄年仅十八岁。冯元飚回来后得知黄已死,悲痛万分,当地百姓也为之惋惜。冯元飚亲自为黄氏选择墓址,将她安葬在黄歧山的阳面。冯元飚又出资建了“侣魂庵”,请当地名士郭之奇写了《侣云庵记》和《月容传》以示纪念。冯元飚作《钟铭》,并铸于铜钟,以纪念之。 今揭阳仍留存有黄月容墓,每年悼念者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