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SECO)1972年制订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突出的普世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OUV),在地理或历史上具有可辨识与特殊意义的遗产项目。印度尼西亚于1989年7月6日批准该公约后,其文化和自然遗产才有资格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截至2021年 (2021-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在印度尼西亚指定了9个世界遗产,其中5个是文化遗产,4个是自然遗产,另有19项遗产列入预备名单。遗产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前原则上须列入预备名单。印度尼西亚世界遗产总数在东南亚位居第一。
印度尼西亚在1991年有4处地点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分别为婆罗浮屠寺庙群、马戎格库龙国家公园、科莫多国家公园、普兰巴南寺庙群;1996年桑义兰早期人类遗址入选;1999年洛伦茨国家公园入选;2004年苏门答腊热带雨林入选;2012年巴厘省文化景观:以苏巴克为三界和谐哲学的载体入选;2019年沙哇伦多的翁比林煤矿遗产遗产入选。
以下表格中列出印度尼西亚9项世界遗产的资讯,其中“名称”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所订名称;“图片”为该遗产的代表图片;“地点”为该遗产所在的省分或城市;“入选年份”为遗产入选世界遗产的年份;“编码”为世界遗产官网上的编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10项标准收录世界遗产,入选的每个世界遗产必须符合至少1项标准,其中第一项(i)至第六项(vi)为文化遗产,第七项(vii)至第十项(x)则为自然遗产,同时符合文化及自然遗产标准的为复合遗产;“简介”为该遗产之简介。顺序按世界遗产编号排列。
文代表文化遗产,自代表自然遗产,自文代表双重遗产。
除已入选名录的遗产外,接受《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成员国还可以把遗产项目列入预备名单,原则上任何遗产在提名《世界遗产名录》前都必须经过入选预备名单的过程,方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截至2021年 (2021-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印度尼西亚预备名单有19项遗产,顺序按世界遗产编号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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