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坝防洪能力报导争议事件是指在2003年至2010年间,中国大陆媒体报导再三降低三峡大坝的防洪能力,遭民众前后对比后,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事件。
大坝本身存在多种争议,关于大坝防洪能力的争议早已存。2003年时,即有三峡大坝防洪库容争议。出现降低防洪限制水位,增加防洪库容的说法。另一方面,中国社会长期存在大坝溃坝、毁灭下游的担忧。
2010年7月20日各大媒体发表了新闻《长江水利委: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三峡大坝上》一文后,公众对于长江三峡大坝的历史新闻进行了搜索,并整理如下:
有网友将此类新闻网页截图并组合后,通过电子邮件互相发送,也有人将此类新闻整理并发表评论。
根据有关历史新闻所撰写的评论,以及据此制成的邮件在中国大陆地区公众之间流传较为广泛,甚至存在不同版本的但内容类似的新闻网页截图。此事件在公众间引起一定的争议。然而关于防洪能力的各种说法,并非完全按照递减顺序出现的。例如,新华社曾在2006年5月15日发表新闻《三峡工程使长江中下游防洪标准提高到“百年一遇”》,此说法比前面提到的千年一遇标准说法,出现时间更早。再例如2006年5月20日的新闻《三峡大坝可抵御万年一遇洪水》中也提到:
郑守仁昨日指出,三峡大坝建成后,其防洪能力将提高到百年一遇,并且三峡大坝的设计防洪能力是按照10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计,即使真的遇到万年一遇的特大洪水,三峡大坝依然可通过有关辅助措施予以抵御。
该事件出现的当天(2010年7月21日),随即有人认为该事件应当为断章取义的一误读事件,隔天媒体亦对此作出相应。
根据相关文章有关内容,所谓“可以抵挡万年一遇洪水”是指坝体设计的泄洪能力,在万年一遇的洪水冲击下,主体结构不会受到影响。而后面的可以满足千年一遇、百年一遇防洪标准等说法,是以洪水前库容余量来确定的。其中的千年一遇是指“当千年一遇的洪水来临之际,大坝的各种运行指标都不会受到影响”。而百年一遇是指在该情况下,可以保障下游河段的安全。例如在坝前水位降至约147.5米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千年一遇的防洪度汛标准。此时若遇上千年一遇级别的洪水,可以通过每秒泄洪8万立方米每秒,控制水库最高水位175米,来保证下游最高水位不超过45米,以度过汛期。汛期前的储水操作下,坝前水位越高,可满足的防洪标准越低,降到十年百年也是可以说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