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罗王(梵语:यमराज,IAST:Yamaraja),源自印度教神祇阎魔罗阇(或译阎摩、阎魔、阎魔大王),是地狱的主宰,随着佛教传入中国,华人尊称其为阎魔罗阇大王,简称阎罗王、阎王、阎君。罗阇即“王者”或“大王”之意。阎罗王信仰传入汉字文化圈,成为中国、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的民俗信仰对象之一。
佛教认为,人死后,神识到达地狱受苦,源自于自身的恶业,并非由阎罗王判决所致,阎罗王只负责教诫已经下了地狱的众生,以及令地狱的鬼卒加以惩罚。关于阎罗王的信仰传入中国后,与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的信仰系统相互影响,阎罗王共有十位,演变出具有汉化色彩的“十殿阎罗王”传说。阎王有“生死簿”,上面记录着每一个人的寿命长短;当某人生命已尽的时候,阎罗王就会派遣下属黑白无常或者牛头马面,去把人的魂魄押解到阴曹地府接受审判。人死后要去阴间报到,接受十殿的审判。阎罗王的判决取决于此人生前行事的善恶:生前积德行善立功的人,阎罗王会让他升到天堂成为神仙,或者给他一个幸福的来世;生前行凶作恶的人,阎罗王会让他下地狱,接受各种惩罚,或给他安排一个恶劣的来世。这是因果报应、抑恶扬善等民间信仰在“阎罗王”观念上的体现。
在印度神话中,阎魔罗阇(或译阎摩、阎魔、阎魔大王),太阳神苏利耶之子,原是第一个死者,他自愿死亡,为人类找到达到天界的道路,因此进入天界,成为亡者之主,负责导引亡者到达快乐的天堂。在稍后的传说中,他由天界被移到地底世界,成为地狱之王。
佛教在古印度兴起后,采用了很多婆罗门教的元素,婆罗门敬奉的阎魔罗阇也被佛教吸收,汉译为阎罗王。但起初佛教认为阎罗王只是一般有福报的神灵,《长阿含经》记载,阎罗王本身也是六道中地狱的鬼神,阎罗王的职责是统领地狱,审判人的生前行为并给与相应的惩罚。据《起世经》载,阎魔王因前世恶业,每日夜三时,王宫变为铁城,狱卒取王置热铁上,从口灌入铜汁,使其全身燋然。王作是念:“于往昔身、口、意作恶行,今受此苦。愿我从今舍己身,于人间相逢受生,信解如来法,剃发出家。”作如是愿讫,所居宫殿,犹如诸天。
佛经提到,若亡者积善,当有冥使持五色旛至;若亡者积恶,当有冥使持黑旛至。经云:尔时阎罗法王,见五色旛至,心大欢喜,高声唱言,愿我罪身亦同汝善。当此之时,诸地狱中变为清泉,刀山剑树如莲华生,一切罪人咸受快乐。若见黑旛,阎王瞋怒,恶声震裂,则将罪人付十八狱,或上剑树,或刀山中,或卧铁床,或抱铜柱,牛犁拔舌,碓�硙磨,一日之中,万死万生,乃至展转堕阿鼻狱,受大苦痛,从劫至劫,无有休息。
而在藏传佛教中,则称为“阎罗法王”、“阎罗王护法”、“牛头阎罗明王”等,是佛教的护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怕。阎罗王者。昔为毘沙国王。缘与维陀始王共战。兵力不敌。因立誓愿。愿为地狱主
在佛教中,阎罗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联系的说法,如“平等王”、“双王”等等。
古中国原本没有关于阎罗王的观念,佛教从古印度传入中国后,阎罗王作为地狱主神的信仰,才开始在中国流行开来。佛教创立后,沿用了阎罗王的观念,认为阎罗王是管理地狱的王。
中国佛教逐渐进化,唐代以后,为了适应中国人对地府的重视,在佛教中原本的阎罗王只有一位,逐渐演变成为十位,即“十殿阎罗”,俗称“十殿阎君”,成为中国佛教、道教的共通信仰。中国人普遍的信仰系统中,三官大帝中的地官大帝掌管山脉、土地与幽冥的一切事务,下有东岳大帝(岳帝)主管五岳与幽冥事务,东岳大帝下又有掌管酆都鬼城的酆都大帝,“十殿阎罗”在地官大帝、东岳大帝、酆都大帝等神之下,负责判断鬼魂善恶,发予果报。
宋朝时,“阎罗王”已经成为“十殿阎君”的第五殿之王(为了区别其他的阎君(阎罗王),常称他为“森罗王”),而且被认为是由北宋时的大臣包拯担任。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包拯为公正的化身,生前就常常灵魂出窍,“夜审阴,日断阳”,就是说白天在人间审案,晚上时灵魂则到地府成为阎罗王,在阴间断案。
所谓“十殿阎君”各有其主:一殿秦广王、二殿楚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森罗王、六殿卞城王、七殿泰山王、八殿都市王、九殿平等王、十殿轮转王。
另有一种“四大阎罗王”的少数说法,以阎罗王共有四人——除包拯外,还有韩擒虎、寇准、范仲淹,皆是名臣。另一说则将隋朝的韩擒虎排除。“十殿阎君”之说确定之后,民众视韩擒虎为目莲尊者部下的判官,寇准与范仲淹则被认为是酆都的两位宰相,负责辅佐酆都大帝。
在中国民俗中,阎罗王的形象一般跟“凶恶的法官”较接近,中国民间也把面容狰狞,凶神恶煞的人称为活阎罗王,如《水浒传》一百零八将中的阮小七,外号就是“活阎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