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芬(1866年-?年),字少如。福建省福州府侯官县(今属福州市闽侯县)人,晚清政治人物。
光绪十一年(1885年)乙酉乡试举人。
光绪十六年(1890年)庚寅恩科第二甲第一百八名进士出身。同年五月,著主事,分部学习,签分户部。
二十八年(1902年):因八国联军期间留在京师办事出力,三月保举加四品衔。
二十九年(1903年):闰五月,因督修清西陵大工办事出力,保举候补户部员外郎,遇缺即补。
三十一年(1905年):二月,补户部员外郎,充户部山东司正主稿。十月,因惠陵工程出力,保举候补知府,在任即选补。
三十二年(1906年):以户部员外郎,充宝泉局监督。
三十三年(1907年):因经理银库出力,保加三品衔。六月,报捐得花翎。
三十四年(1908年):三月,擢户部郎中。七月,截取奉旨圈出照例以繁缺知府补用。
宣统元年(1909年):因监修菩陀峪定东陵工程出力,保举加二品衔,充度支部筦榷司副司长、统计处总办。京察评为一等,四月由吏部带领引见。十一月,充度支部张家口税务监督。
民国元年(1912年):续任北洋政府张家口居庸关等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