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小报,是中国新闻传播史上最先出现的非官方的报纸,以刊载新闻和事实性政治材料为主,不定期,没有报头和固定的名称,也并非出于一家一人之手,而是时人对这种类型的民办报纸的习惯称呼,以此区别于官报。民间新闻以首都为主要活动的中心,它报道的大多是朝廷不予公开,人们无法得知的内部消息;其主要特点为及时迅速。
据推测,民办小报出现于北宋初年,即11世纪初叶。它的诞生,从一开始就带有悲剧色彩,总是以非法,非常的面目出现,又总是被定性为“肆毁时政,摇动众情”、“传播差除皆出伪妄”、“造谣欺众”、“诳惑群听,乱有传播”、“撰造无根之言”,不具权威性,又为当政者忌讳,多处于被禁、“地下”状态,所以历代小报发展都十分曲折。
小报的制作和传播诸要点:
小报还第一次与“新闻”一词联系在一起。“新闻”一词最早出现与唐代,指的是生活中的奇闻异事。但第一次与报纸联系起来,金鱼宋理宗端平三年(公元1236年)赵升《朝野类要》一书:
其有所谓内探、省探、衙探之类皆私哀小报,率有泄漏之禁,故隐而号之日新闻。
文中“内”,始皇帝住处或办公处;“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等中央级机关;“衙”即省级以下的政府机关。“探”即探听、访录新闻的人,各层“民间记者”主要是由下级官员担任,担忧隐秘的色彩。
小报被称为新闻,主要因为其特点:它报道的大多是朝廷不予公开、人们无法得知的内部消息;它报道及时迅速。这也是“新闻”之特点。
明代中叶以后,首都北京的民间新闻传播活动逐渐活跃,而且出现了公开的民间的报房和从事抄报工作的专门行业。早期的民办包房估计是从官方的提塘报房分离出来的。这些民间报房是为了“博锱铢之利”,也就是说以盈利为目的的。“抄报行”成为社会的一种专业,还得到了官家的减免税得待遇。
明代的民间包房的官方消息来源,仍然是六科,或来自提塘报房,而提塘报房的消息还是来自六科。所以官报、民包的官方消息,内容基本一致,两类报纸也都混成为邸报。大概也因此民间的报纸为官方认同接受。民间保方除发型邸报外,因为他们掌握多方面的信息,所以还从事报录,印卖缙绅录、鼎甲单,出版临时性的小本报贴,目的是以信息换取报酬,增加收入。报录很常见,是派人持报贴到当事人家吏报告升官中举之类的喜讯,从而获些赏钱。明代这些民间报房,基本还是手抄,本身商品性成都并不高,业给明代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经济信息。
清代的民间报房主要集中在北京,它们的鼎盛时期在乾隆、嘉庆、道光、成丰、同治、光绪这六朝。开始时事从一部分提塘报房中逐渐分离出来的,又来逐渐独立成为民间私设报房。经营方面,民间保商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内容没有太大的变化,形式上也很简陋,基本上是官报的翻版。京报以盈利为目的,报费是它们的主要收入。手抄时期,报费较贵,一般大约每月为一两二钱。大量刻印之后,每月报费仅需2钱,后来调整到300文,也就是每份10文。从报费这一点课件发达的技术使报纸有可能走向大众。原先京报还按篇幅大小制定价格,光绪30年,北京各报房经过协商,还以行业的名义定了一个统一的报价,这个价格一直维持到清王朝结束。
京报的总发行数,手抄时期只有数百本。刻印后价格下降、销量激增,最多时估计总数在1万份左右。京报实行的是直接送到订户。送报的都是山东人(因为早期开设包房的多为山东人),光绪31年他们大约有200人,都背着蓝布报囊,囊上钉有白布,上写“京报”二字。他们有自发的行规,各走各的路,同报馆的人不许越界送报,也常为此打架甚至聚殴。他们送报的路非常重要,自己老了可以传给儿子,外人想接必须钱买这条道,叫做“倒道”。外地的京报订户,整批发售,进的如天津是隔五天派送一次,远的省份捎书信、代寄包囊、代购物件、代送银两等副业,生意越做越大。这从侧面反映了报房业务的发展,以及新闻业与经济、社会生活的关系。
清代的提塘报房业曾经发行过一种小报,又称小抄,刊载的主要是提塘官们和提塘报房的工作人员自行采录得消息,目的是为该省的官员们提供更多的朝廷消息。这些小报,主要见于清初的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开始是公开存在的,算是官报的一种补充。康熙末年曾以上谕的方式禁止小报的发行,未有效果。雍正、乾隆两朝一再查处以后,才被完全禁止。
民间报纸是对古代新闻传播的一项重要贡献。
民间小报突破了官方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垄断和封锁,打破了封建官报舆论一元化的局面。满足了一部分政治官员和士大夫知识分子对时政信息的需求,增加了他们议论朝政的资料和机会。
强大的封建统治政治最终还是遏制了新闻事业的发展,新闻传播业在产生后的长达1000多年里未能有质的进步,直到清末近代化新式报纸出现,旧式的报房京报才走完了自己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