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字居东,鲁瞻,号峙江,山东历城人,中国清朝官员。
高山为雍正元年(1723年)癸卯恩科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改刑部主事,雍正八年(1730年)至台湾担任巡视台湾监察御史。以兵科掌印给事中官位任职的高山,于台湾留任共三年。
在台期间,高山以台湾御史身份兼理学政,先后与满人御史希德慎和觉罗柏修共事。曾因台湾地方政府指示侵入傀儡番界,造成原汉冲突的事件,共同指参主官台湾道刘藩长失职。之后又与上奏清中央政府清查台湾流民,以杜社会乱象。除此,他又规定存台的稻米食粮数额,要求地方官吏不得苛索。
任满离台后,继续担任地方官,官至福建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