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随春(1910年-1953年),平江县嘉义镇思源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
1927年参加农民赤卫队。1928年,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从战土、排长至1931年6月升任三团政治部党支部书记。1933年1月,任红三军营政委,参加了第四次反围剿战争。当年提升为十二团政治部主任。1934年4月,调任红五师十二团政治委员。1934年10月,调任军委直属政治处主任,参加长征。遵义会议后调补充师任政治部主任。1936年4月,任红二十九军政治部主任,领导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开赴前线。1938年,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二团政治部主任。1940年3月,任警备七团政委;4月,任八路军129师三八五旅政治部主任。次年,率部屯垦大凤川。1943年初,入中央党校学习。
1946年,任冀东军区十二旅副政委,1947年,任冀察热辽军区副政委,打击牵制华北的国军。1948年,带领军区所属部队,参加了平津战役。1949年4月,任第四野战军四十九军政委。10月,衡宝战役结束后,任邵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1950年7月,任广西军区副政委兼四十九军政委,负责瑶山剿匪。1953年,刘随春不幸逝世,年仅4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