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伦(15世纪-16世纪),字宗道,山东成都府蓬莱县军藉,明朝政治人物。
赵秉伦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进士,授陕西咸宁知县,上级称其有卓异三十六事,入朝试任监察御史。弘治十八年(1505年)实授云南道监察御史。明孝宗驾崩,他提出送终大事下应该延迟查访,新政应该严肃,又弹劾朝臣哭丧不庄重,纠正勋戚侵占土地,上奏后都一一获施行,不久因为父亲去世回乡。
赵秉伦(15世纪-16世纪),字宗道,山东成都府蓬莱县军藉,明朝政治人物。
赵秉伦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进士,授陕西咸宁知县,上级称其有卓异三十六事,入朝试任监察御史。弘治十八年(1505年)实授云南道监察御史。明孝宗驾崩,他提出送终大事下应该延迟查访,新政应该严肃,又弹劾朝臣哭丧不庄重,纠正勋戚侵占土地,上奏后都一一获施行,不久因为父亲去世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