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运动会奖牌榜,简称奥运会奖牌榜是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举行时用以展示各国所得奖牌的排行榜。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在官方上并不赞成设立奖牌榜。然而,为方便传媒工作者,国际奥委会为各国赢得奖牌的总数,再加以排名。如参赛国家取得的奖牌数目相同,则以赢得较多金牌的取得较高的排名,如此类推。若所获得的金、银、铜数目一致,则以其国际奥委会国家编码排序。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第一章第6节﹕
宪章的第五章第58节特意解释到国际奥委会对设立奖牌榜的态度﹕
据国际奥委会成员戈斯帕所指,国际奥委会自1992年起以提供资讯为名设立奖牌榜,并不是以赢得较多金牌为基础﹕
“我相信各国也会有自己的一套。有的国家会认为“金牌”。另的会提倡“总奖牌数目”。我们对此没有定位。”
由于国际奥委会并没有统一奖牌榜排名的型式,因此各国的传媒会使用不同的方式排序﹕
以金牌数目排名的方式最为流行,包括国际奥委会也使用这方法。然而,当大部分美国传媒使用这排行榜时,已有少数的媒体开始以总奖牌数目排序。在2010年温哥华冬季奥运会中,东道主就以总奖牌数目作为标准。
在2008年前,使用那一种的排名方式争议不大,因历届奥运会中也会使用两类奖牌榜。然而,在2008年北京奥运,东道主中国和美国就以使用那种计算方式出现了争议。有见及此,国际奥委会主席在同年的8月24日就指出国际奥委会没有订定划一的标准。
现时除北美洲以总奖牌数目作为标准之外,其余洲份均以金牌数目作为标准。
另一个常用的奖牌榜是以人均取得奖牌计算,即是把一个国家取得的奖牌除以该国的人口,这会令到人口较多的国家,如中国和美国通常不会取得较高的排名。而像圣马力诺、安道尔、列支敦士登等小国就算只有获得一面奖牌,就能稳坐当届和历史极高排名一段时间。
比例计算是指把所得奖牌折换成分数计算,然后进行排名,这种方式仅流行于一时。在1908年伦敦奥运,英国就把金牌折换为5分、银牌得3分、铜牌值1分。2004年雅典奥运,澳洲地理教师工会就把金牌对换为3分、银牌是2分、铜牌得1分。这奖牌榜是斐波那契数列的例子,用以显示金牌比其余两面奖牌的重要性。2008年北京奥运前,《纽约时报》建议以金牌值4分、银牌得两分、铜牌得1分的方式来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