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丛芜(1905年3月16日-1978年12月19日),原名崇武,号立人、若愚,笔名东滢、蓼南、白菜、力行等,安徽霍邱叶集人,中国诗人、翻译家、政治人物,曾于20世纪30年代在其家乡开展“全国合作化”的实验并从事乡村建设活动。韦丛芜是作家韦素园的胞弟。
1905年3月16日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1912年入霍邱县立小学读书。1918年考入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0年,进入阜阳安徽第三师范学校学习。1922年,在安庆与李霁野合办《评议报》的《微光周刊》和《皖报》的《微光副刊》,宣传新文化。是年秋天考入湖南岳阳湖滨大学附中二年级。1923年6月去北京,与三兄韦素园同住在北京大学第一院大楼对面的沙滩五号公寓内,并进北京崇实中学高中二年级读书。
1924年开始翻译俄国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穷人》。1925年结识鲁迅,并经常去北京大学旁听鲁迅讲授的中国小说史。同年秋天,考入燕京大学,并与曹靖华、韦素园、台静农、李霁野等在鲁迅的倡导下,创办了著名的“未名社”,同时主编《燕大月刊》,创办《莽原》半月刊,从事办刊、创作、翻译及未名社的经营等工作。1929年大学毕业,次年底去上海从事翻译工作。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他翻译出版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穷人》《罪与罚》,蒲宁的《新的梦》《回忆陀思妥耶夫斯基》,法国贝洛的童话集《睡美人》,英国葛斯的《近代英国文学史》等作品,还发表、出版了创作的小说《校长》、新诗集《君山》《冰块》及一些散文。1931年9月应天津女子师范学院之聘,来到天津担任该院英文系教授,讲授英国文学史、英国戏剧和翻译等课程。
三十年代初,韦丛芜产生了“全国合作化”的构想。其在1933年1月第30卷第1号的《东方杂志》中“梦想的中国”专栏中说到:
我梦想着未来的中国是一个合作社股份有限公司,凡成年人都是社员,都是股东,军事、政治、经济、教育,均附属于其下,形成一个经济单位,向着世界合作社股份有限公司的目标走去。
后韦丛芜又将自己的构想整理成《合作同盟》一书。鲁迅在收到《合作同盟》后,在予台静农的信中表达了韦丛芜狂热政治追求的不满与担忧:
立人先生大作,曾以册见惠,读之既哀其梦梦,又觉其凄凄。昔之诗人,本为梦者,今谈世事,遂如狂酲;诗人原宜热中,然神驰宦海,则溺矣。立人已无可救。
1933年9月韦丛芜回到故乡霍邱县城。为了从思想上做好准备,韦丛芜兴办了“复兴农村工作训练班”。他亲自讲课,给100多名受训的本土青年学子灌输他的“合作社”理论。陈立夫为韦丛芜竭诫报国的精神所打动,授意安徽省政府主席刘镇华,任命韦丛芜为霍邱县县长。
1936年,省政府决定,同意开发城西湖垦区,由省财政厅向银行贷款8万元,交建设厅浚河筑堤;同时由事业扩充费中拨款20万元,在城西湖划出湖地10万亩,作为安徽大学农学院的基地。韦丛芜利用这两项投资,发动民众,在西湖北岸浪河赴上建成两座水闸,分别命名为“万民闸”和“万户闸”,通过两闸将水放入淮河,又收走当地乡绅的部分湖田,最后围出湖田20万亩作为“合作社”试验的基地。韦把这些湖田一分为三,分别作为“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的试验农场,进行围湖垦殖的试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收回湖田的政策触动了当地权贵的利益,省政府迫于官绅压力,以“渎职罪”撤去其县长职位,其“合作社”计划被迫搁浅。抗战期间,为生计所迫,不得不经商养家糊口,一度放弃了文学创作与翻译。
抗战胜利后,韦丛芜重回文学界,又开始进行翻译与创作。1946年-1949年间,翻译出版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西伯利亚的囚犯》《死人之家》《女房东》等小说。1950年,加入上海市翻译工作者协会,任文艺组组长。1952年在上海新文艺出版社担任英文编辑。1957年翻译出版苏联短篇小说集《友好的微笑》,1958年翻译出版美国作家德莱塞的长篇小说《巨人》。他50年代先后翻译外国文学作品20余部。
1958年9月,韦丛芜突然被上海市公安机关拘捕,未经正式审讯,被关押了近一年半的时间;1960年1月13日,上海市法院以“历史反革命罪”判处韦丛芜3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1960年4月在监外执行期间,一家被政府强令迁居杭州。1978年12月,在杭州丝绸学院教英语课;同年12月19日,因心脏病去世。1981年,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对韦丛芜历史问题的决定给予平反。
主要作品有诗集《君山》、《冰块》等,译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长篇小说《穷人》、《罪与罚》、《卡拉玛卓夫兄弟》、美国杰克·伦敦的《生命》等。1985年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有《韦丛芜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