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凤毛(1600年-1642年),字瑞符,号紫庭,山东登州府莱阳县人,明末清初官员。
父孙必大,万历丁未进士,授户部陕西司主事。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山东乡试举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初授中书舍人,次年擢南京浙江道御史,十五年参政钱天锡被推为密云巡抚,孙凤毛弹劾给事中杨枝起、廖国遴为天锡向首辅周延儒买官,并言熊开元受二人指使,欲推翻周延儒,令丘瑜秉政,陈演为首辅。帝责令凤毛陈奏,而凤毛中毒死,其子孙令祚诉冤,谓国遴、枝起鸩杀之。两人及天锡并削职下狱。
其京师居宅被人称为凶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