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英语:),是英国小说家珍·奥斯汀的喜剧小说。1815年12月首次出版。在首页作者写到爱玛“漂亮、聪明、富有”但颇“娇纵”。奥斯丁自认为这位主人公“只有我自己会很喜欢”。但事实上《爱玛》是奥斯丁最受欢迎、评价最高的小说之一。
故事发生在英国摄政时期,爱玛·伍德豪斯与体弱的父亲住在乡间大宅,她年轻、漂亮、富有,什么也不缺。爱玛的姐夫的兄弟奈特利先生是她的邻居,是位十足的绅士,爱玛视他亦兄亦友。
由于不愁经济,爱玛完全不急于结婚,倒是更有兴趣做红娘。她的老朋友、家教老师泰勒小姐结婚后,爱玛若有所失,但很快找到了新的朋友──哈丽叶·史密斯,一位漂亮温柔、但不怎么理性的女孩,她完全听爱玛指挥。于是爱玛便充分发挥自己对哈丽叶的影响力,首先劝她拒绝爱人农夫马丁的求婚、继而怂恿她亲近殷勤的牧师埃尔顿先生。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爱玛意外,埃尔顿先生的目标其实是她本人。爱玛气愤地拒绝了埃尔顿先生的求婚,而哈丽叶则白白伤心了一场。
青年绅士弗兰克·丘吉尔的到来使爱玛的社交圈又增色不少。弗兰克与爱玛门当户对,爱玛似乎也对他另眼相看。埃尔顿先生结婚了,新婚夫妇双双归来,爱玛非常讨厌粗俗自大的埃尔顿太太。弗兰克救了哈丽叶一次之后,爱玛觉得可以把他跟哈丽叶凑作一对。然而这一次爱玛又失算了:弗兰克原来早已与孤女简·菲尔费克斯定下终身,而哈丽叶暗中恋慕的绅士竟然是始终守护在爱玛身边的好友奈特利先生。大吃一惊的爱玛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奈特利先生,好在奈特利先生对爱玛也钟情已久,两人终成眷属,而哈丽叶也终于回到了最初的恋人身边。
爱玛是奥斯丁小说中唯一不需要为经济问题犯愁的女主角,这也是她宣称不想结婚的原因。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中,婚姻往往是女主角孜孜以求的重中之重。爱玛的富有使得这部小说比《理性与感性》、《傲慢与偏见》等其他早期小说格调更为轻快。当然,书中也不乏经济窘迫的待嫁淑女,例如简·菲尔费克斯。
爱玛似乎对浪漫的爱情和迷人的异性天生免疫。奥斯丁的其他女主角,比如伊丽莎白·班奈特和玛丽安·达什伍德在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子之前都对不恰当的人选动心过,而爱玛对埃尔顿和弗兰克都没什么浪漫想法,对哈丽叶的爱情生活也总是误判,直到哈丽叶说出对奈特利先生的倾慕之情后她才恍然悟到自己的爱情。
爱玛与奥斯丁的其他女主角们也有共通之处:都是聪明伶俐,出身良好的年轻女性,但是不得不困于狭小的社会生活。这也反映了奥斯丁本人的生活状况。
本部小说中译书名有《艾玛》、《爱玛》、《爱玛姑娘》等,以《爱玛》为较多译者所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