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冤杀(日语:通り魔),指互相非仇怨等缘故而使犯意对无辜目标,且没有得到任何实际好处的犯行,犯案者多被处以死刑等重刑。
针对日渐频繁的无辜冤杀案件,日本法务省曾经于2013年提出一份无差别杀伤事件相关研究 ,分析2000年以来52起无差别杀人事件的背景及犯罪内容特点,就性别、有无前科、犯案动机、年龄结构、社会关系、就职经历分析。。精神科医师沈政男也在脸书上发表称日本研究出数种无故冤杀的动机。
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曾说过,此类型的频率会愈来愈高,周期会愈来愈短。李茂生以日本为例对比台湾现况,表示“日本为了这类的事件,做了研究,也立了法,虽然成效不彰,而且也有人权疑虑,但是至少做了。反观台湾至今除了死刑以外,好像都没有什么动作。”
日本针对无故冤杀的处遇方式,在受刑人的部分,研究有提到:
在整体社会的策略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