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壮语: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 Yinzminz Cwngfuj),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和自治机关。
1949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起广西战役。11月22日,占领广西省省会桂林市。12月4日,占领南宁。12月14日,占领镇南关。1950年2月,在南宁成立广西省人民政府,张云逸为首任主席。1958年3月5日,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钦州、廉州再度从广东省划入广西。1965年10月12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1968年8月26日,经中央批准,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77年12月,重新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78年,自治区人大决定,将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定为12月11日,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全广西、右江苏维埃和红七军成立的日子相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2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能源局牌子;科学技术厅挂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厅挂中小企业局牌子;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乡村振兴局由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大数据发展局挂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参事室挂文史研究馆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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