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县及其后改设的涪陵市、涪陵区共公布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列表如下。
1978年4月以涪革发(1978)字第28号文件《四川省涪陵县革命委员会关于白鹤梁石刻题记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布告》公布。
1984年3月15日以涪市府发(1984)56号文件,将《北岩点易洞》等20个文物点公布为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6年5月16日以涪市府发(1986)52号文件,将《望州关遗址》等5个文物点公布为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7年10月30日以涪市府发(1987)140号文件,将《碑记桥》等31个文物点公布为第四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