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努斯·范德卢贝(1909年1月13日-1934年1月10日)荷兰人,共产主义者、建筑工人,生于南荷兰省莱顿,是1933年德国国会纵火案的主犯,次年被处决。
范德卢贝1933年2月27日在纳粹德国国会大厦纵火被审判,该事件被称为国会纵火案。
范德卢贝被审讯后,承认为了反纳粹化而纵火。历史学家的共识是范德卢贝的确参与了国会纵火,但对是否有共犯、是否为德国共产党指使有分歧。
希特勒刻意针对范德卢贝,原本纵火多是无期徒刑,但纳粹设法通过了一则有追溯性的法律,使范德卢贝被定了死刑,1934年1月10日于莱比锡以断头台斩首,头与躯干缝合后安葬。
希特勒也因此打造了《国会纵火法》(正名《保护人民和国家的总统法令》)。该法废除了许多《魏玛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及自由,在纳粹党当权时期亦成为监禁异议人士和镇压不与纳粹政权合作的报刊的法律依据。这一法令的颁布被历史学家认作魏玛共和过渡到纳粹一党专政的关键历史事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