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与代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学科分类的国家标准,标准号是“GB/T 13745-92”。该标准规定了学科的分类与代码。它是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国家科委与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负责起草,国家科委综合计划司、中国科学院计划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综合计划局、国家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司、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司、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干部管理培训中心等单位参加起草。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11月1日正式在北京发布该标准。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标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学科和交叉学科不断涌现,国家于2006年开始对现行国家标准进行修订。2009年5月6日发布第一个修订版,并于2009年11月1日生效,标准号是“GB/T 13745-2009”。
《学科分类与代码》仅将学科分类定义到一、二、三级,共设5个门类、62个一级学科或学科群、676个二级学科或学科群、2382个三级学科。门类排序顺序为:A 自然科学,代码为110~190;B 农业科学,代码为210~240;C 医药科学,代码为310~360;D 工程与技术科学,代码为410~630;E 人文与社会科学,代码为710~910。
学科分类代码是基于一定原则对现实科学体系按其内在联系加以归类,以符合逻辑的排列形式表述出来并赋予代码。《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是科学发展、教育、科技统计、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鉴于学科分类在科学发展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联合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际组织与世界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学科分类体系标准化工作,纷纷制定相应的学科分类与代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