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马士·马特勒西(Thomas Matulessy,1783年6月8日-1817年12月16日),又被人称作帕提穆拉队长(Kapitan Pattimura)、或更简短的帕提穆拉(Pattimura),印尼安汶人,职业军人,也被印尼列为民族英雄之一。
萨帕鲁阿岛出生的帕提穆拉,在英国军队夺得了荷属东印度对摩鹿加群岛的掌控权之后加入了英军。当摩鹿加群岛在1816年重回荷兰的掌控时,他被遣散。因为担心荷兰人会实施限制或危害族人的政策,帕提穆拉带领了一群武装反抗军于1817年5月16日攻击都尔斯特德堡垒(Fort Duurstede)。反抗军杀害了堡垒中的居民并成功抵挡了荷兰军队的增援后,在5月29日他受命成为摩鹿加人民的领袖。但后来他被波伊国王巴提·阿古恩(King of Booi Pati Akoon)背叛,在11月11日遭荷兰军队逮捕,并于次月被绞死。
帕提穆拉已经变成了摩鹿加人以及印尼独立的精神象征之一。他被印尼独立后首任总统苏卡诺大为赞赏,并继之被第二任印尼总统苏哈托封为民族英雄。在诸如马鲁古省、安汶以及许多其他印尼群岛等地的都市都可以看到以他纪念而命名的建筑或机构。
帕提穆拉1783年6月8日生于摩鹿加群岛萨帕鲁阿岛。帕提穆拉不是他的本名,原本他出生时的名字是汤玛斯·马特乐西(Thomas Mattulessi)。他的父母是法兰斯·马图乐西亚(Frans Matulessia)以及法兰斯纳·提拉活依(Fransina Tilahoi),另外他还有一个弟弟名叫尤哈尼斯(Yohanis)。在1810年,原是荷属东印度的摩鹿加群岛被英国占领 。马图乐西后来受英国陆军的军事化训练并且最终得到了士官长的军衔。
1814年8月13日签下了英荷1814年条约(英语:Anglo-Dutch Treaty of 1814)之后,1816年摩鹿加群岛便被交给荷兰统辖;帕提穆拉参与了交接典礼 。在此之后,荷兰在违反协约的情形下,将军队解散让帕提穆拉以及其同袍返回家乡 。然而帕提穆拉拒绝接受荷兰重新掌权。他觉得荷兰人可能会停止支付印尼本地籍的基督徒教师,这样的事情1810年就曾经发生。同时他也担心荷兰正在讨论转换纸币的制度,可能会让摩鹿加人无法得到阿摩斯币(alms,当时印尼的货币,在摩鹿加群岛被视为唯一通用的货币),这会让教堂无法接济穷人。
在1817年5月14日,他被萨帕鲁阿岛的人民们封为“队长()” ,以反抗荷军。 攻击是在15日开始,帕提穆拉以及他所管的小队长萨伊德·泊霖塔(Said Perintah)、安东尼·瑞霍克(Anthony Reebhok)、宝路斯·提哈胡(Paulus Tiahahu)、以及提哈胡的女儿玛莎·克莉斯蒂纳・提哈胡(Martha Christina Tiahahu)所发起。1817年5月16日,他攻占了都尔斯特德堡垒,将其中几乎所有的荷兰人杀害,包含罗希登·万登伯格(Resident van den Berg)。唯一的幸存者是万登伯格年仅五岁的儿子。5月29日,与许多摩鹿加的领袖商讨后,他发表了哈利亚声明(Haria Proclamation),声明中指出反对荷兰政府的遗憾并宣告帕提穆拉就是摩鹿加人民的领袖。
占领后,帕提穆拉也成功地击退毕耶斯上校(Major Beetjes)与得哈斯少尉(Second Lieutenant E. S. de Haas)所带领的军队,保卫了都尔斯特德堡垒。帕提穆拉后来还攻击了哈鲁库岛的泽兰狄亚堡(Fort Zeelandia),但没有成功。
因为波伊国王巴提·阿古恩和图旺阿骨打(Tuwanakotta)的背叛,帕提穆拉于1817年11月11日在北摩鹿加的Siri Sori遭到逮补,都尔斯德堡又重新回到荷兰军队的控制。他与其同袍遭判死刑。1817年12月16日,帕提穆拉、安东尼·瑞霍克、菲利浦·拉图马西纳(Philip Latumahina)、以及萨伊德·泊霖塔四人一起在安汶的纽维多莉亚堡(Niew Victoria Fort)前处以绞刑而死。
帕提穆拉以及他的反抗事迹被视为摩鹿加群岛独立(像是寿命短暂的南摩鹿加共和国便曾经使用)以及印尼爱国主义 的精神象征。印尼第一任总统苏卡诺曾指出帕提穆拉是一个伟大的爱国份子。
帕提穆拉于1973年被苏哈托以总统文书字号87/TK的文件追封为印尼国家英雄。在安汶地区,也有多处以他为名记念这位人物,包含帕提穆拉大学(印尼语:Universitas Pattimura)、帕提穆拉机场(英语:Pattimura Airport)、以他命名的一条街道、以及一尊塑像;在印尼群岛还有其他地方为了纪念他有相关资料。5月15日在印尼为帕提穆拉日;对于年轻的提哈胡人在1月2日也有一个较小的节日 。他的画像也印在2000年发行的1000卢比纸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