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松花江,即西流松花江,简称二松,松花江吉林段(自长白山天池而下至扶余县三岔河口),从满洲国起至1988年采用的名称。如今已经废止,只有在水利部门的专业文献中有所提及。
松花江有两个源头,其一为源于长白山天池的松花江正源(西流松花江),另一为源于小兴安岭的嫩江,两江在扶余县汇合称东流松花江,折向东北流至县级同江市注入黑龙江。西流松花江(即松花江吉林省段)是松花江这一名词的历史根源。
满洲国时期,为平衡松花江的吉林段与嫩江的正源之争,改称为第二松花江,与嫩江合流之后的干流才称为松花江,并在第二松花江上修建号称“亚洲第一大电站”的丰满水电站。
第二松花江的名称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后很长一段时间。1988年2月25日,吉林省地名委员会、吉林省水利厅发布吉地字〔1988〕第2号文件《关于废止“第二松花江”名称恢复“松花江”名称的通知》,要求废止第二松花江的名称,恢复松花江原称。文件认为,传统上发源自长白山的松花江上游江段就叫做松花江,“第二松花江”是帝国主义殖民侵略的产物,依据群众意愿,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应恢复原名。文件的附件考证,“第二松花江”一词最早出现在俄罗斯帝国1907年出版的《松花江志》一书,书中按照河长、水量将嫩江确定为松花江的源头,把三岔河口以上的部分称为“第二松花江”,以下的部分称为“第一松花江”。1939年4月,满洲国政府公报和交通部布告正式宣布将三岔河口以上的河段改名“第二松花江”。2013年8月5日,吉林省水利厅发布吉水办〔2013〕1000号文件《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废止“第二松花江”名称恢复“松花江”名称的通知》,重申了这一要求。
发源于长白山主峰附近的长白山天池。由东南向西北流,在黑龙江省与吉林省交界处、扶余县三岔河附近与嫩江汇合后,始称松花江。长795千米,流域面积78180平方千米。
松花江(西流松花江)上游又有两源:南源头道江、北源二道江,均发源于白头山。两源在吉林省靖宇县两江口汇合后始称松花江。北源二道江在安图县境内由头道白河、二道白河、三道白河、四道白河、五道白河自西向东排列汇流而成,其中二道白河源出白头山天池,是松花江的正源。
吉林市以下可通汽轮,通航期为4月中旬至11月上旬。
冬季的吉林市,气温约在摄氏零下十至二十度。但由于丰满水电站发电排入下游的江水在吉林市一段江面不结冰,水汽遇冷凝结在岸边的柳丝、松叶上,形成一簇簇、一串串晶莹似玉的冰花,是为闻名全国的“吉林雾凇”(俗称“树挂”)奇景。
西流松花江水电资源丰富,目前干流上已经建成丰满水电站、红石水电站、白山水电站。2000年后,将重点开发上游支流水电,包括头道江的双沟(280MW)、小山(100MW)、石龙(70MW)、漫江(32MW);二道江的两江(70MW)、四湖沟(150MW);干流丰满电站三期扩机(280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