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偕春(1537年-1604年),字孚元,号警庸,晚号云山居士,福建漳浦前涂(今云霄莆美镇前涂村)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民间尊称太史公、林太师公并视为神灵膜拜,信仰分布于闽南、粤东、台湾等地。
籍贯福建漳浦葭州郭墩(今云霄县东厦镇佳洲村郭墩自然村),其父以葭州近海多盗,举家徙居前涂(今云霄县莆美镇前涂村),偕春遂生长于前涂,幼年即随父亲读书。嘉靖四十年(1561)中辛酉科福建乡试第十一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同进士。吏部观政,后选庶吉士,历翰林院检讨,升编修,以侍读学士担任太子太傅。当时适逢广东饶平一带盗贼进入诏安、云霄等地,福建总兵计划“屠戮迁徙”民众,并使福建南路参将驻扎于云霄以控制盗贼,偕春上书漳州太守唐麓阳,主张民众是历经侵扰之后为谋生而成为盗贼,又盗贼实际数目不多,就算是时称“盗薮”的月港、梅岭盗贼也仅占十分之二三,剩下全是良民,使得官府收回计划。
万历元年(1573年)林偕春奉诏纂修明世宗、明穆宗两朝实录并管理诰敕,二年(1574年)实录完成,时任首辅张居正要求偕春为其撰述增添褒饰,偕春以“王言有体”的理由拒绝。后偕春出为湖广按察使司副使,不久上疏乞求致仕归乡。明代地方官府会发放车马费给致仕官员,但偕春为了不增加地方负担而辞谢,也因此生活拮据,需要带着父亲及妻子北行上京,途中路费不足时则将家人安置于友人处。
万历十年(1582年)偕春曾应乡民请求,向县令和巡抚要求免除云霄公溪舶饷。同年张居正去世,十一年二月起复为等浙江学政。
万历十四年(1586年)偕春补江西南赣道兵备副使。当时岑冈一带发生民变,官员多主张以兵力剿平,偕春则主张“胜小不武,滥杀非仁”,其意见被巡抚接受,成功以抚慰方式平息民变,受到朝廷赏赐。
万历十五年(1587年)八月,偕春官至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分守荆西。当时荆西大旱,偕春组织抗灾赈济,受到百姓赞扬。其卒后受皇帝钦赐祭葬,许多乡民亦罢市奔丧。
曾祖林崇器、祖父林琥、父林文贡,母谢氏,封孺人。其父原为庠生,后封翰林院检讨。兄林大辅、林见春、林常春(庠生)、弟林富春。
林偕春曾参与编修《漳浦县志》、实录、《承天大志》等书,亦曾著作《三国志摘》、《晋书北史抄略》等书,其个人文集《云山居士集》被收入于《明史‧艺文志》。
林偕春在《安攘要论》一文中主张“安内在息民,息民在择吏;攘外在练兵,练兵在选将。”“天下之事,实则立,不实则废。”在《边防议》一文中则主张透过“任将、保众、实屯、敕法、恤士”等五方针安定边防。
由于林偕春为官刚正、退隐时嘉惠乡民,黄道周曾赞叹林偕春“先正伟人、孝廉双馨”;民众则尊称其为“太史公”、“林太师公”并建庙奉祀。
云霄县莆美镇前涂村留有林偕春故居,2015年11月13日修复完成。
太师公信仰分布于闽南、粤东、台湾、东南亚等地。其故里云霄县东厦镇佳洲村郭墩自然村设有林偕春祖祠堂,同县云陵镇云山书院(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台湾台中市大里永隆宫、南投县草屯林太师庙等庙皆主祀之。各地庙宇多以云山书院为祖庙,农历四月初四为其圣诞。
2011年为林偕春诞辰474周年,当年5月10日云山书院在云霄举行巡安活动,大里永隆宫亦有参与,为两岸首次太师公联合巡安活动。
林崇德在光绪廿八年(1902年)带领一批祖籍福建漳州云霄的村民在现址(俗称祃山溪)建庙,供奉的是家乡的林太师,所以云山宫也称为太师公庙。云山宫坐落的路就是以林太师命名。此庙坐落于Six Ave附近,27号Jalan Lim Tai see (林太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