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友玑(1461年-1546年),字肃政,号南屏,浙江乐清(今乐成镇)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进士,官至刑部尚书。
浙江乡试第五十五名,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进士,历官刑部郎中,出为九江府知府,因才干被提拔为广西参政,并成功平定岑猛叛变。正德八年(1513年)任大同巡抚。嘉靖七年(1528年)升刑部尚书,改南京刑部尚书,谥襄简。著有《南屏遗稿》。
曾祖高官,知县;祖父高谱;父高沔,母陈氏。
高友玑家族墓地,现保存尚完整。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高友玑(1461年-1546年),字肃政,号南屏,浙江乐清(今乐成镇)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进士,官至刑部尚书。
浙江乡试第五十五名,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进士,历官刑部郎中,出为九江府知府,因才干被提拔为广西参政,并成功平定岑猛叛变。正德八年(1513年)任大同巡抚。嘉靖七年(1528年)升刑部尚书,改南京刑部尚书,谥襄简。著有《南屏遗稿》。
曾祖高官,知县;祖父高谱;父高沔,母陈氏。
高友玑家族墓地,现保存尚完整。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