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刚(?-?),博陵郡安平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北齐侍中、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崔季舒之子,唐朝官员。
武平四年(573年),崔季舒因劝谏齐后主高纬不要前往晋阳而被杀,崔刚被处以宫刑。
唐朝贞观元年三月丙午(627年4月14日),唐太宗李世民诏令说:“北齐已故尚书仆射崔季舒、给事黄门侍郎郭遵、尚书右丞封孝琰等人昔日在邺城做官,官位高名声大,内怀忠诚正直之心,上表直言规劝,无法挽救国家危亡,于是遇到关龙逢的酷刑。崔季舒的儿子崔刚、郭遵的儿子郭云、封孝琰的儿子封君遵都因为家门获罪,无限制的受到宫刑牵连。他们应该受到褒奖,特别要不同寻常,可以免去内侍,衡量才能另行录用。”之后崔刚出任钟离郡太守,封义丰县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