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界(梵语:दस धातवः,转写:dasa-dhātavaḥ),又名十法界或十界为果,佛教术语,将众生分为十种界。分别是指:佛界、菩萨界、缘觉界、声闻界、天界、人界、阿修罗界、畜牲界、饿鬼界和地狱界。前四者称为四圣,后六者称为六凡,合称为四圣六凡或六凡四圣。
佛教认为,十法界中圣人与凡夫的差别,是在于能否解脱烦恼系缚及生死轮回,最后证入涅槃。
四圣(梵语:catur-ārya),又名四圣道、圣道、四圣境、四圣趣(趣通趋)。《法华经》指出:“四圣道圣贤免出生死所趣。”,意即四道圣贤已经修行证得圣果,不受后有,免于生死轮回。四圣分别是:
六凡(梵语:ṣaḍ-gatīḥ,义为“六-趋向”),又名六凡境、六凡道、六道、六趣(趣通趋)。六凡仍在生死轮回中流转不息,分别是:
“十界互具”是天台宗“一念三千”理论的基础。智�大师认为佛界至地狱界等十界“互相具备其他境界”,也就是说任何一界都各自包含着十界的存在,进而形成“百界”。这是因为众生之一念心能造十界之因果、必与十界中之某一法界相应,如瞋念与地狱界相应、人伦道德与人界相应等,由此地狱众生若佛性显现即可解脱成佛,佛身亦可以九界之心化现济众圣业。
因“十界互具”概念出自造论,无经论明文,故常遭质疑。智�表示这是“随义立名”,天台宗亦仅以此说为别教之方便说法,认为实际上佛界为平等之真理,其余九界为需要断破的妄法,称为“缘理断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