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条法则(英语:Rule 34),即“如果某物存在,则它一定可以跟色情扯上关系,没有例外”(If it exists, there is porn of it – no exceptions),是一个网络迷因,意思是任何可被想像的事物在网络上皆有色情创作。它常被应用在电视剧或电子游戏中的虚构人物上。
第34条法则可能源自于2003年,漫画家彼得·莫利-苏特(Peter Morley-Souter)为了表达他看到《凯文的幻虎世界》的色情刊物时的震惊之情而画的网络漫画《Rule #34 There is porn of it. No exceptions.》。莫利-苏特于2004年在英国网站《Zoom-Out》上张贴该漫画,并被广泛转载。尽管第34条法则可能与来自4chan的“网络法则”有关,但它的确实来源不得而知。
网络用户会把第34条法则变成一个流行的迷因是网络色情的普及极广泛,且多应用于同人小说、腐小说(英语:slash fiction)或变态图片等。
2008年,4chan图像版(英语:Imageboard)的用户张贴了大量色情二次创作和漫画以说明第34条法则,同时4chan的部分用户会以“rule 34”或“Pr0nz”为暗语称呼A片。
一个新词典称第34条法则是在2008年开始出现在互联网上的。随着第34条法则持续于互联网上蔓延,传统媒体也开始报导它的事情。《每日电讯报》于2009年的一篇文章把第34条法则列为十大网络规则和法则的第三名。2013年,CNN的一个报导称第34条法则已成为主流文化的一部分,且可能是最知名的网络法则。
加拿大作家科利·多克托罗称通过世界主义的镜头可以看到,第34条法则其实可以视作是对充满怪人和极客的网络污秽之处的控诉书。
第34条法则在网络爆红后已被多次改写或重写,一些常见的版本会忽略原始版本的“No exceptions”(没有例外)。
第35条法则(也被称作第34b条法则)为第34条法则的推论,适用于第34条法则的例外,即不能与色情扯上关系的物品。2006年10月12日,早期的“网络法则”列表在一个网络文化百科上张贴,其中提到:
另一个第35条法则的版本如下:
所以,法则表明就算那事物很难理解或不太可能存在也好,只要那色情场景、主题或风格能被想像,那关于它的色情影像就早已存在于互联网上或将会出现在网络上了。如果没有,那它能与色情扯上关系只是时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