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1501年—1560年),字中甫,号麓村,南京锦衣卫匠籍应天府江宁县人。
闰七月初八日生,行二,治《易经》,由国子生中式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五名举人,年三十二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会试第二百十九名,第三甲第九十四名进士。观都察院政,任罗田县知县,升监察御史,巡按江西,二十三年八月因甲辰会试案,失于纠察,降一级调外任,谪开州判官,迁彰德府推官,历官德安府同知。
曾祖沈信,寿官;祖沈沂;父沈琪;前母李氏;母吴氏。永感下,妻方氏,兄超,弟起。有子沈朝阳,为池州教授。
沈越(1501年—1560年),字中甫,号麓村,南京锦衣卫匠籍应天府江宁县人。
闰七月初八日生,行二,治《易经》,由国子生中式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五名举人,年三十二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会试第二百十九名,第三甲第九十四名进士。观都察院政,任罗田县知县,升监察御史,巡按江西,二十三年八月因甲辰会试案,失于纠察,降一级调外任,谪开州判官,迁彰德府推官,历官德安府同知。
曾祖沈信,寿官;祖沈沂;父沈琪;前母李氏;母吴氏。永感下,妻方氏,兄超,弟起。有子沈朝阳,为池州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