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地余,字长宾,西汉经学家。千乘郡(治今山东省高青县高苑镇北)人。居延汉简作欧阳余。
他是欧阳生后裔,欧阳高之孙,《欧阳尚书》传授者。欧阳地余通《尚书》。汉宣帝时,担任太子中庶子,以《尚书》教授太子刘奭。后为经学博士,参加石渠阁讨论儒经,讨论《五经》同异。刘奭即位为汉元帝,欧阳地余为侍中贵幸,官至少府。从此《尚书》有欧阳氏学。在官任上去世。临终遗戒子孙,勿受他人赠送财物:“我死后,官属即送给你财物,谨慎不要接受。你是九卿儒者子孙,要以廉洁自成。”欧阳地余死后,少府属官果然送钱百万,欧阳地余之子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