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海盗,指于明朝(1368年1月23日-1644年4月25日)年间活动的海盗,他们往往亦商亦盗,一面贸易一面从事走私甚至是劫掠,台湾作家毓纶称此种经营模式为武装海商集团。
明朝多次实施海禁令,他们统治著当时海上所能航行的一切海面。而第一次实施海禁令为1371年,海禁政策导致明朝时大量海盗出现。当时某些海盗被抓拿后一般报称自己为日本人,因为当时日本当局容忍海盗来报复元朝的水军进攻,在东亚地区对东亚海盗贬称为倭寇,惟历史上倭寇来源众多,成分复杂,倭寇不一定都是来自日本的海盗。在倭寇最强盛之时,他们的活动范围远至东亚各地、甚至是内陆地区。
前期倭寇,确实以日本人为主体,被称为“真倭”;后期倭寇,以中国人为主体、其他东亚族裔为辅,被称为“假倭”,《明史日本传》有云:“大抵真倭十之三,从倭者十之七”。朝鲜正史《世宗实录》(二十八年十月壬戌)亦记载“然其间倭人不过一二而本国民假著倭服成党作乱” 。可见于后期倭寇(假倭)时期,根据《明史日本传》记载日本人比例大约只有3成,根据《世宗实录》记载日本人比例亦不过2成。
自明成祖发动内战,夺取政权,迁都北京后,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报复性侵扰。由于这些南方人体型上也比北方人矮小,比北方人更难与日本人区别,所以沿用“倭寇”这名词来称呼由日本人与南方中国人所组成的海盗集团。可是,后期倭寇集团的海员有不少是南方中国人、韩国人以及其他东亚民族,货真价实的日本人只占少数。
明朝海盗横行大明帝国沿岸数个世纪,日后于清朝时亦出现了以打劫外国商船形式的海盗,当中以华南海盗中最为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