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白宫”腐败群案,又称阜阳白宫案,是指2004年至2008年,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阜阳市的一系列地方官员为主导,涉嫌贪污、行贿、腐败、陷害的恶性刑事案件。
阜阳市国家级贫困区颍泉区政府办公楼耗资3000万元人民币,因其造价豪华,建筑风格与美国国会山相近(后被误解为“白宫”),被当地民众及媒体称为“阜阳白宫”。
在阜阳市,张治安及其家族被认为能干且官场根基深厚。2004年,阜阳腐败群案判决,在关于原颍上县县委书记张华琪得行贿问题的判决书上,确认了张家4人参与行贿的事实。在对张华琪的庭审过程中,张治安行贿金额中有10万元被认定为索贿,张华琪在法庭上反驳:“请你们问问我的前任,也可以问问我的后任,在颍上,有哪一任县委书记敢向张家‘索贿’?”
举报人李国福原为张治安之父张家顺的朋友,与张治安私交甚笃。后因皖西北商贸城利益冲突,造成双方关系恶化。
另外,李国福曾多次到北京举报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引发非议。阜阳市委秘书肖华把举报信私下截留并密送给张治安。。
经本院审查并经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颍泉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俊豪不予起诉。
其审查确认以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