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通(泰语:มณฑล,皇家拉丁音译:monthon)是泰国在20世纪初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中文将此词翻译为省、道或者特区。
泰语词汇“蒙通”是梵语词汇“曼荼罗”的翻译,字面意思是“圆圈”,在此处意思是一种政治形态(曼荼罗体系)。蒙通作为“提舍波罗/护域”(泰语:เทศบาล,派汶拼音:têet-sà-baan)官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而创立,由丹龙·拉差努帕亲王引入,与此同时,泰国全境一步步建立今日的府、县、区(英语:Tambon)的建制。每个蒙通由一位被称为“贴沙披班”(เทศาภิบาล)的皇家特派员领导,此职务后来被更名为“沙穆贴沙披班”(สมุหเทศาภิบาล)。
蒙通体系在1897年的地方行政法案中被正式采纳。1915年时,全国共有19个蒙通,下面管辖72个府。此后由于经济问题,数个蒙通被撤销合并。1925年时仅存14个蒙通。1932年,又撤销了四个。暹罗立宪革命后,蒙通体系于1933年被废除,自此以后,府成为了泰国的一级行政区划。
帕亚省、乌隆省、依善省这三个较大的蒙通,在省和府这两个行政区划单位之间还设立了另一级行政区划——博里文(英语:Boriwen)(บริเวณ)。